近年来,我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省委部署,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基层,坚持着眼发展、着力建设,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制度,丰富志愿服务内容,不断拓展志愿服务领域,志愿者队伍发展壮大,志愿服务理念深入人心,学雷锋志愿服务热潮在城乡基层蓬勃兴起,全省志愿服务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我省志愿服务工作情况
(一)志愿服务制度建设迈出可喜步伐
各级各部门不断完善志愿服务制度,积极推动志愿者行动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一是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和活动运行机制。省委文明办将志愿服务工作纳入文明单位考评、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和文明城市总评之中。联合省民政厅在全国率先出台《福建省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志愿服务信息记录平台,实现志愿服务信息的网上录入、查询、转移和共享。目前,全省已确定首批235个志愿服务记录单位开展试点工作。省委文明办还制定了《福建省社区志愿服务实施方案》,对建立志愿者招募注册登记、教育培训、需求对接、志愿服务记录、星级认定等制度,做了明确要求。团省委修订颁布了《福建省注册青年志愿者管理办法》、厦门市出台了《文明单位(学校)与社区结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福州市出台了《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组织中深入开展“三结对三服务”活动的意见》等规章制度,其它设区市也在建立志愿服务方面作了积极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二是探索建立志愿服务激励机制。省委文明办、团省委、省妇联、省红十字会等部门定期评选表彰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和优秀志愿服务项目,表彰激励志愿服务活动。省委文明办与保险公司合作,制定“志愿者人身意外险”和“志愿服务组织团队险”两个特殊险种,为志愿者解除后顾之忧。福州台江区推出福建省首个“微时刻”智能数字化志愿者综合管理平台,试点社区志愿服务储蓄制度,把个人的志愿服务时间存入“志愿服务银行”,在其本人需要帮助时,可以根据本人服务记录,优先获得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或者换取所需的社区服务。莆田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发放志愿服务卡,持卡可在20多家爱心商铺享受消费折扣等等。三是探索建立志愿服务筹资机制。省财政厅将志愿服务工作经费纳入省财政年初预算,每年投入财政经费300万元。同时,省委文明办成立省志愿服务基金会,广泛发动各级文明单位、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爱心人士自愿捐赠,年均筹措资金超过500万元。2013年,开展“一元微公益”行动,鼓励社会公众利用手机短信捐赠平台,向基金会捐款,形成多渠道、社会化的筹资机制。四是推动建立志愿服务立法保障机制。国家正在研究出台全国性《志愿服务条例》,省委文明办牵头制定《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3-2017年的五年立法规划,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进行立法调研,努力从立法层面保障工作持续发展。
(二)志愿者组织队伍建设逐步加强
一是各级志愿者协会建设得到不断加强。全省已初步构成了由省志愿者协会、省志愿服务基金会、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省巾帼志愿者协会、省环保志愿者协会等8个省级志愿者协会、95%以上市级协会、80%以上的县(区、市)协会、近60所高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组成的全省性志愿服务组织实施网络。各级志愿者协会不断强化服务功能,加强协作互动,充分吸收、整合包括各类志愿服务群体和各种社会资源,共同开展志愿服务工作。二是志愿者组织队伍不断扩大。各地积极发挥相关部门优势,整合党员、文明单位、社区、老年人等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吸引更多有意愿、有专业技能的人参与,增强工作合力,努力实现志愿者队伍由以青年为主向社会全体成员转变。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注册志愿者超过200万名。其中,青年志愿者人数约80万人,学生志愿者人数约26万人,巾帼志愿者人数约16万人,省残联志愿者约10万人。全省注册志愿服务组织2785个,各级文明单位志愿服务队8193支,各类志愿者服务队(分队)3万多支,全省初步建立了一支相对稳定、具有一定岗位技能的志愿者队伍。三是志愿者队伍素质不断提高。通过举办各种培训班,加强骨干培训,增强志愿者队伍素质。省委文明办依托福建闽江学院创办省文明礼仪培训基地,每年都对全省志愿者骨干分期分批培训,已举办的21期培训,共有2237名,有力提高了志愿者责任意识和岗位技能。
(三)志愿服务主题活动扎实推进
各地各部门加强组织化动员,建立健全联动机制,不断充实服务内容和工作模式,把志愿服务细化为具体项目,设计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接地气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顺民意活动,目前,全省已有各类志愿服务项目1.55万个,项目影响力初步呈现。
1、围绕敬老、爱幼、帮农民工、助残,开展“邻里守望·情暖八闽”志愿服务主题活动。针对空巢老人,开展“重阳敬老——我和空巢老人有个约定”志愿服务活动,组织6万多名志愿者到社区或敬老院慰问当地空巢老人,为老人洗衣送药。针对留守儿童,积极开展以帮助贫困家庭、农民工子女为主要内容的“代理妈妈”、“四点钟学校”、“快乐周末”活动,一年间就有4300多名孩子得到“代理妈妈”一对一的帮扶。在乡镇建立726所乡村少年宫,广泛招募文化志愿者、“爱心妈妈”等不同类型志愿者,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扶危帮困、艺术辅导、安全教育等志愿服务,惠及全省青少年及3万多名留守儿童。针对农民工,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去年春运期间,部署了以“志愿服务·快乐返乡”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全省各类交通枢纽和公共场所共设立355个志愿服务岗位,参与春运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达25000人次,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时长约36万小时。省委文明办、987私家车广播、海峡都市报等单位联合开展了第五届“绿丝带”助学志愿服务行动,共向社会募集助学基金142.4万元,帮助了近200名困难学子圆梦大学。针对残疾人,打造了“福乐助残”、“同人助残”志愿服务活动,连续8年开展“残健同乐”趣味运动会。四川芦山和甘肃地震发生后,组织志愿者及各级文明办积极捐款捐物,先后向四川芦山和甘肃灾区各捐款30万,福建省志愿服务基金会出资近百万,在芦山地震重灾区雅安市雨城区土桥社区建设“闽川文爱家园”项目,积极为留守儿童和残疾人排忧解难。
2、围绕文明礼仪知识宣传普及、文明交通、网络文明传播,开展“文明福建·共建共享”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一是组织开展文明礼仪知识宣传普及。主要是抓住重点场所,在广场、机场、赛场、车站、码头、医院、展馆、旅游景点等重点场所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全省组织2万多名文明礼仪志愿者,开展“公共文明好习惯”志愿服务,引导人们文明出行、文明观演、文明观展、文明旅游,同时劝导不文明行为。二是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深化文明交通引导活动,组织3万多名志愿者,在重点节假日或者交通比较繁忙的时候,在城市主要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劝导车辆、行人安全。三是组织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在各级文明单位和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中组建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目前,全省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1万多人。志愿者们依托博客、微博、论坛等网络媒介,围绕“中国梦与精神文明建设”、“续写雷锋日记”、“四不”、“公益广告微点评”等活动,在中国文明网、新华网及新浪、腾讯等重点网站,记录好人好事,撰写道德感悟,评点社会现象,分享道德箴言。今年以来,志愿者们围绕各项活动,共计发帖18万多篇,其中博文1.5万篇,微博发帖、转帖近17万篇。宁德“学习大军”网络志愿者评论班,积极探索网上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得到中央领导的批示肯定。
3、围绕义务植树、绿化美化、清理脏乱、整治污染、垃圾分类等,开展“美丽福建美丽心灵”保护山川河流志愿服务活动。全省共有17.6万志愿者投身到“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保护山川河流等活动中来。重点开展了三方面的活动:一是开展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志愿服务。去年,6月20-22日,在泉州举办了“第五届海峡论坛·海峡两岸关爱自然志愿服务论坛”。邀请了两岸志愿服务领域专家及省内和台湾慈善及志工团体200余人,围绕“关爱自然,让家园更美丽”为主题进行广泛交流,两岸志愿服务组织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开展保护泉州湾红树林志愿服务项目,这是两岸首次联合举办生态环境志愿服务论坛,在志愿服务对台交流上迈出可喜的一步。二是开展绿化美化的志愿服务。组织动员广大志愿者参与山林绿地、旅游景区、重要河流和水资源地生态环境治理。每年植树节,部署开展了植树造林志愿服务活动。去年,省委文明办在长汀县开展了“美丽福建绿满八闽——省、市文明单位学习长汀经验共植志愿林活动”。今年,省直工委组织220家单位1600名志愿者在闽侯植树5000多棵。福厦漳泉、三明、宁德等地先后启动了“关爱台湾海峡海洋环保志愿服务活动”、“保护泉州湾红树林湿地志愿服务活动”、“保护闽江源志愿服务活动”保护山川河流志愿服务项目。三是开展环境清洁的志愿服务。以迎接全国城市文明指数测评和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动员数十万志愿者,清洁城乡,清理卫生死角,整治脏乱差,营造一个比较舒适美好的生活环境,共同建设美丽家园。
(四)志愿精神和志愿文化得到弘扬
省委文明办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普及志愿服务理念。综合运用传统媒体与新兴网络媒介,深入挖掘优秀典型,精心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在福建电视台黄金时段开设《福建志愿者》栏目,每周制作一集,共播出221期。在《福建日报》开辟《志愿者在行动》专栏,刊登97期,宣传报道各行各业和群众身边涌现出来的志愿者典型。开展第二届福建省学雷锋志愿服务系列先进评选表彰”活动,在省级以上文明社区开展“好人故事会视频评选”活动,用身边人来教育身边人,引领更多人参与志愿服务。制作志愿服务主题公益广告,在新闻媒体、电子显示屏、工地围挡、楼宇电视、公交候车亭等进行刊播。编辑出版《星星点灯》、《温暖相约》、《志愿福建》和《志愿礼仪》等四册100万字志愿服务丛书,将志愿服务精神和理念渗透到全社会,进一步营造了尊重志愿服务、支持志愿服务、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存在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省志愿服务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不断壮大的志愿者队伍,蓬勃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带来持续不断的正能量。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我省志愿服务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
1、志愿服务工作不平衡。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建设存在着地域、行业上的不平衡性。地域之间,大、小城市之间,沿海与内地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志愿服务意识的认同度不一致,制度化建设的完善度存在差别。如福州市、厦门市注册志愿者就占全省总注册志愿者人数的35%,志愿服务组织数量、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次数等所占城市人口比重的数据也远远高于其它的设区市,另外,行业系统之间,教育系统特别是高校就比较活跃、形式多样。从发展态势来看,大中城市,沿海城市的居民,文教科研、党政机关的从业者因其工作性质、文化素质等原因,志愿服务意识较高,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程度也高。而在有些行业和领域志愿服务的规模和活动还比较薄弱。
2、志愿服务制度不够健全。我省志愿服务组织还普遍处于松散化的状态,组织化程度不高、管理不太规范。除了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部分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有相对完善的制度和工作流程,还有其他相当部分地区的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处于自发的、零散的初始状态,组织化、制度化建设相对滞后,在服务领域、人员招募、项目策划与推广、组织管理、组织发展等方面均存在着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不足等问题。如志愿者供需对接不通畅,造成不少的注册志愿者找不到合适的志愿服务项目,导致资源的闲置和流失;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志愿服务项目缺乏计划性和规范性;长期服务项目少,没有专业化的项目策划、运营与推广,导致服务项目缺乏恒久性和可持续性等。
3、志愿服务实效性有待提高。目前,我省志愿服务活动仍没有摆脱形式化、行政化的束缚,服务时间较为集中,重要节假日志愿者扎堆涌向老弱残幼家庭和福利机构,志愿服务供需矛盾凸显,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对象没有形成良性互动,志愿服务的供应和需求没有充分的衔接。志愿者仍旧以青年学生(大多数为在校大学生)为主,掌握一定服务技能的志愿者相对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志愿人员职业精神的缺乏和专业能力的不足,从而影响志愿服务的效果和质量。
4、志愿者的责任与权益难以保障。志愿者自愿、无偿服务于社会,应当获得志愿服务期间基本的生活和安全保障,特别是在大型的志愿服务活动或高危、应急救援志愿活动中,更要对志愿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人身保险等。目前,我省志愿服务的地方立法,有关的规定过于原则和笼统、缺乏可操作性,使志愿服务的权益缺乏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