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文明风首页
> 第三界道德模范评学表彰> 荣誉墙 > 正文
林建
http://wmf.fjsen.com 2013-09-25 18:16 来源:省委文明办
我来说两句
林建,男,1958年4月生,中共党员,福建闽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林建执业以来坚持依法办事,认真履责,尽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优良品德和职业操守赢得了社会的信任和赞誉。
在林建心里,打官司收费与名气无关。林建承接有关案件收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从不乱收费。有的当事人看中他的名气和办案水平,愿意提供高额的律师代理费,但林建都只是根据案件的工作量实事求是地收费,从不向当事人收取不合理、不合法的费用,更不虚构理由收费。
坚持职业操守是林建一贯的执业理念。2010年3月23日早晨,南平发生轰动全国的恶性案件,被告人郑民生在南平实验小学门口,举刀杀害8名、伤害5名小学生。林建受福建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出庭为被告人郑民生辩护。法庭上,林建发表了切合案件情况的辩护意见,并指出学校安全问题、社会风险防范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尽量避免社会矛盾的激化并进而伤及无辜。
责任编辑:金婷 |
相关新闻
- 2013-09-25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袁荣祥为道德模范颁奖
- 2013-09-25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曹阳飞宇
- 2013-09-25第二届福建省道德模范詹红荔
- 2013-09-25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刘丽
- 2013-09-25道德模范步入大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