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统筹协调,规范管理,建立星级农户的创评工作管理体制
在创建“星级文明户”活动实践中,全市各级文明办注重加强统筹规划,分类指导,规范管理,扎实推进。
一是分步实施创评规划。创评之初,各县(市、区)在具体创建过程中,首先重点做好一批条件好、有特色、热情高、成效突出的国家、省级文明村、镇的“星级文明户”创评工作,总结其成功经验和运作模式,然后逐步向市级文明镇、村推广,进而在全市93个乡镇、1376个村全面开展这项活动。形成由点到面,层层推进的“市、县、镇、村”四级联动良好创建格局,推动创建活动广泛、深入、有序开展。
二是量化细化创评标准。与时俱进,不断丰富“星级文明户”创建内涵。市文明委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实施办法》,把创建文明村镇的各项任务,如村容村貌、社会治安、文化教育、科学普及、计划生育、志愿服务、诚信建设、生态环境等纳入文明户创建内容,特别是对10颗星的每颗星进行了细化、量化,把十颗星的标准共细化为108条标准,具体实在,群众认可,便于操作,便于评比,便于监督,增强了评比过程中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实现了“十星级文明户”的评比活动的科学化、规范化。各地统一印制了“星级文明户”审批表、协约书、花名册、动态管理记录本及星级榜。村委会进行的初评工作结束后,由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评审,最后报县(市、区)“星级文明户”领导小组审定。
三是规范评选,严格管理。各地按照“县级谋划、农民主体、村组主抓、乡镇主导、部门帮扶”原则,坚持“以十星为目标,以认为重、以创为重,以内容为重、”的原则,“半年初评、年底复评,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办法,“宣传发动—对标创建—自查互评—乡镇考评—张榜公示—公开授星”的创评程序,规范创评活动,提高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相互监督、共同进步的能力。评审程序评定,充分体现了群众评、群众议,做到了公开、公平、公正,标准面前人人平等。在“十星文明户”评比过程中,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村民小组的自评,每个家庭依据10颗星的标准,自报星级。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的初评工作结束后,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评议,再由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评审,最后报镇“星级文明户”领导小组审定。镇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领导,严格审查各村申报的十星文明户,各部门分工负责,严把评审质量关。
四是激发热情,争先创优。由于创评成果以“星”为体现,具体、直观,群众会随之产生责任感和荣辱感,使群众自觉争星、护星、追星,从而激励“星级文明户”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在创评实践中,各地建立“争荣誉得实惠”的激励机制。各县(市、区)文明委授予“星级文明户”称号,通报表彰。未获得十星级的家庭成员,不能参加县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及县以上各类先进的评比。同时,把“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纳入“身边好人”、“感动漳州人物”、“好人榜”“道德模范”等评选的前置条件,有效推动了我市争先创优活动。。如龙海市采取村级创评的各类“十星文明户”,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召开“十星文明户”表彰会(座谈会、观摩会等),组织队伍,敲锣打鼓,上门授牌;各村每年从“十星文明户”中评选“十星文明标兵户”5—10名,由乡镇(场)党委、政府给予命名并在年终工作会上表彰,委托村党支部、村委会上门授牌;各乡镇(场)、村根据经济实力给予物质鼓励,并在乡镇企业招工、办证,建房用地分配,项目承包、评先选模、信用贷款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形成精神、物质双重激励社会效应。全国文明县长泰县,针对近年来由于子女不肯赡养老人而引起的纠纷则占基层调解委员会调解件的67%以上现状。长泰县把“孝子(媳)”之星评选做为文明户评选的切入点,在全县广泛深入开展评选活动,以此拉开了长泰星级文明户评的新篇,有力推进公民道德实践。2011年,“十佳孝子(媳)”林水成,经网上投票光荣当选为“中国好人”。目前尊敬父母、孝敬父母、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在我市已渐成风尚,虐待老人,赡养纠纷事件比评选前下降了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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