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位处福建省最南端,是著名的侨乡和台胞祖籍地,是一座具有1300多年历史文化古城。全市辖八县二区一市,总人口480万人,土地面积1.26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86万平方公里。这里面朝大海,素有“花果鱼米之乡”的美誉。
近年来,漳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围绕一个主题(乡风文明),优化两个环境(生产、生活环境)突出四个重点(培育新农民、树立新风尚、建设新文化、营造新环境),从改善农村民生问题、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入手,广泛深入开展农村“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荣誉感和上进心,引导广大农民争当“星级文明户”、宣传文化中心户、“文明信用户”和“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达到了自我评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目的,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综合文明素质,扎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迄今,全市有一县(长泰县)、二村(东山县澳角村、龙海市卓岐村)、三镇(龙海市角美镇、港尾镇;长泰县岩溪镇)荣获全国文明县城、镇村称号;23个镇、21个村荣获省级文明镇、村称号;61个镇村荣获市级文明镇、村称号;创建“星级文明户”32100户、文化中心户11000多户、五好文明家庭42050,省市县三级美德在农家示范点630个,美德特色家庭69000个,创建活动农户参与率达95%以上。我们的主要工作与成效是:
一、加强领导,创新载体,增强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效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以后,漳州市为了改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处在“热在市里,急在镇里,搁在村里,进不了户里”的尴尬局面。市文明委经过专题深入调研,在认真总结漳州龙海市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创造的“三会、四办”(三会即移风易俗理事会、老人协会、青年新风促进会,四办即乔迁省办、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神事不办)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创新活动载体,市文明委提出了既能体现“两个文明”建设基本内涵,又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创建“十星文明户”活动,设立“勤劳致富星、爱国奉献星、遵纪守法星、计划生育星、卫生整洁星、教育达标星、科技示范星、移风易俗星、家庭和睦星、邻里友爱星”等每个“星”都制订了具体的创评标准。成为当时促进我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创评工作领导体制。市文明委成立了“星级文明户”创建领导小组。由市文明委常务副主任、宣传部长担任组长,市文明委副主任、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协、副市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主要由宣传部、农办、计生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广新局、体育局、文明办、团县委、妇联、科协等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市文明委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召开1-2次专题会议,协调、研究、解决新问题新情况,推进“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各县(市、区)都成立创评领导小组,制定创评方案,把创评活动与“奔小康、建新村”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强力推动全市创评活动广泛深入开展。镇村两级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村级创评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宣传、治安、计生、共青团、妇女、民兵组织紧密配合抓,做到有计划、有投入、有表彰、有建立星级农户台帐;为了巩固评创成果,提高创评水平,村两委干部和全体党员还分别与“十星”以下的农户结对挂钩,实行限期达标脱钩责任制,使创评活动达到整体推进的效果。
二是构建各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和帮扶助建格局。各级党政领导、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力量齐心协力分工合作,共同参与“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市委宣传部根据市文明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开展文化中心户创建活动。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户主特长及周边群众的不同需求,分为时事报告、政策宣传、书画创作、歌舞表演、体育健身、潮乐演奏、农业科技、曲艺戏剧、民间艺术等类型,加强对“文化中心户”进行分类指导,赠送各种时政方针、道德新风、农业科技、医疗保健、文娱器械、通信设备等图书和影碟资料等,帮助各文化中心户完善硬软件设施和环境布置,对出现问题、面临困难及时进行协调解决,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开展挂户帮扶活动,重点突出对“文化中心户”的服务,增强了创建工作的实效性。
三是统筹安排,稳步实施,扎实推进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我市立足实际,科学安排,制定《漳州市农村星级文明户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市文明委召开“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专题会议,对创建规划、挂钩户、帮扶措施、领导管理等做具体研究部署,把创建工作项目进行分解立项,量化细化,具体落实到村,建立岗位创建目标责任制,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采取上下联动、多方扶持的办法,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星级文明户建设。
责任编辑:陈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