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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好人长效帮扶机制是彰显“正能量”的根本保障
http://wmf.fjsen.com 2012-11-14 16:43 刘明辉 来源:三明市文明办
我来说两句
近几年来,福建省三明市以“好事在身边,好人在行动,满意在三明”为主题,持续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有106人分别荣登“中国好人榜”和“福建好人榜”。对于生产和生活困难的身边好人,三明市注重建立好人帮扶机制,大力倡导“好人有好报”,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正能量”。
从全国来看,各地对于“好人建设”程度重视不一,一些地方好人帮扶机制不到位,致使 “好人”难当和 “英雄流血又流泪”。
为此,我认为要学习借鉴国外和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尽快通过立法和制度建设等多层面建立好人长效帮扶机制。
一是立法保障。美国有部专门法律《好撒玛利亚人法》,是为好人做好事量身定造,避免其惹麻烦上身。法国《刑法典》规定,见死不救要被处5年监禁与7.5万欧元罚金。我们也要从国家管理层面出发,通过立法举措使公民切实履行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诚实守信等义务,把关爱帮扶“好人”纳入民生工程和社会保障体系;对不履行救死扶伤和诬陷他人等行为,处以重罚;既鼓励公民当好人做好事,又防止道德缺失行为发生。
二是资金保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帮助“好人”解决实际困难,离不开必要的资金支持。在“好人”慈善基金尚未建立之前,建议在现阶段的创建文明城市(城区、县城)考评体系中,允许暂时从见义勇为和志愿服务基金中切块用以奖励和帮扶身边好人。同时要着手建立“好人”帮扶专项基金。资金来源可考虑多个方面,如财政资金注入、社会各界慈善资金投入等。有了专项资金保证,“好人”做好事无后顾之忧,可以放心去做好事。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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