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加强监管督查。严厉整肃机关作风,突出“三查三问”,即 “查效问庸”、“查绩问懒”、“查责问散”。三年来,纪检监察部门共组织上班纪律、政务公开、行政效率、防抗台风等专项督查62次。加大信访工作和投诉查处力度,充分发挥县“615”勤政申诉中心作用,坚持涉及机关勤政、廉政问题的投诉件和企业投诉件自办的原则,用好五种权限,认真做好投诉件的登记、办理、调查、反馈、归档等,加大群众投诉件的办理力度。三年来,县“615”投诉中心共受理群众投诉件223件,应办结223件,实际办结223件,办结率达100%,处理工作人员67人次,其中移送立案查处1人,效能告诫43人,诫勉教育12人,书面检查10人,辞退1人,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百家企业评部门”、“公众评议机关”等活动,拓展行评空间,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开展涉企重点科室行风评议“回头看”活动,选择18个行业窗口单位和16个基层站所作为行风评议重点对象,组织人员进行明查暗访,着力端正公共服务窗口的行业风气,切实解决“中梗阻”问题。开展专项督查,组织项目建设“百日竞赛”、“大干150天,打好五大战役”等专项督查,制定下发《落实“五大战役”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令“八个严禁”,对重点项目实施服务跟踪、督查跟踪、问责跟踪,针对部分项目进度缓慢、资金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促进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为推进我县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根据《代表法》和《监督法》,县政府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认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府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重视人大代表视察,以满意为目标,以落实为根本,最大程度实现执政为民的理念。支持政协履行职能,认真办理政协提案,组织政协委员视察,主动通报有关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做到事前全面公开、过程阳光操作、结果及时通报,通过广播电视专栏、报纸新闻报道、设立电子显示屏公示等方式,对各乡镇(场、区)、各单位及执法部门的政务行为进行监督,有力推动了全县依法行政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