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传承传统优秀文化,提高道德素养。在全县中小学中 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确定各年级经典诵读的内容,以班级为单位推行每日诵读。组织“经典诵读”板报、手抄报评比,举办书法、绘画竞赛,甄选优秀作品,布置走廊文化,把经典诵读与中华经典、红色经典和学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相结合,引导未成年人继承优良传统、提高道德素养。组织评选县第二届“阳光少年”,并推荐参评市首届“阳光少年”评选活动。开展优秀童谣推荐评选活动,坂里乡杨晓霞同学的《小蚂蚁》获得全国三等奖,是我省唯一获奖作品。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开展“传唱优秀童谣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网上签名寄语活动,共有6个学生的寄语刊登在《漳州文明》简报上。在传统经典中赋予符合时代发展的新内涵,弘扬先进性文化。
5、开展关爱行动,营造温馨环境。以未成年人思想、感情、心理、学习、生活为主要内容,开展全方位关爱行动,为未成年人愉快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举办以“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和睦亲情、我爱我家”为主题的庆“六一”社区家庭趣味活动,有效增进家长与孩子的感情。创办“母亲课堂”,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家教观念,开展亲情关怀、心理疏导、安全监护活动。设立“知心”心理辅导室、热线电话、悄悄话信箱,制定辅导人员守则,架设一座美丽的心灵桥梁,通过个别辅导、团体辅导、电话咨询、书信咨询、电子邮件咨询等辅导方式,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建立留守儿童情况登记制度,组织开展关爱农村留守、流浪儿童。三年来,增加接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为主的学校办学经费790万元,积极解决2749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就业问题,实现同城化待遇。关心孤残儿童,成立了流浪儿童救助管理站,配有3个兼职人员,财政每年核拨救助和管理经费8万元;每年安排15万元,用于孤残儿童的生活、学习、医疗和安全管理,孤残儿童入学率91.02%。关注“特困学生”、“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学生的教育问题,组织“爱心妈妈”结对帮扶,解决实际困难,提供便利条件,切实保障他们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帮教边缘儿童,积极做好司法援助和教育挽救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积极给予法律援助。三年来,共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41件,仅占总犯罪人数的7%,法律援助58件,挽回经济损失20万元,免收法律服务费用15万元,免缓收诉讼费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