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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英雄权益如何保障? 律师建议:建立统一制度法规
http://wmf.fjsen.com 2012-08-21 16:14  倪羽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讯(本网见习记者倪羽)“为什么同样是英雄,有媒体介入和没有媒体的介入,英雄所受到的奖励差别会这么大?”针对网友的疑问,在《网络正能量》视频访谈节目中,多位嘉宾均表示,见义勇为要形成统一的制度法规,政府奖励要一碗水端平,不能因为媒体介入而偏颇。

在访谈中,主持人郑窈指出了网友的问题,“广州的“托举哥”在被媒体广泛报道后,近来除了表彰及现金奖励外,还加入了广州户籍。而在浙江诸暨市浣东小学三年级的学生乌云杰在成功救起落水儿童之后,家人除了得到一纸见义勇为荣誉证书之外,没有再见到其他任何形式的奖励或慰问,“因为关注度不同,获得待遇差别却这么大。如何保障民间英雄的权益?”

针对网友提出的问题,嘉宾们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海峡都市报记者赵杨说:“这些人做好事,实际上并不是图什么奖励的。他人格魅力在那里,潜意识就激发他去做这个事情。当然,从政府的层面来讲,做了这样的好事,的确应该奖励,以形成一个良好的氛围。因为不少人认为,现在社会上物质的影响力太大了,好人好事在逐年下降。针对这种说法,政府应该要有所作为,要对这种好人好事进行奖励,形成良好氛围。形成这种氛围以后,做好事就会成为一种习惯,社会风气都会变得非常好。”

赵杨同时也表示,“当然,在政府管理层面也有一个新问题,不能因为媒体介入就有失偏颇,而是要一碗水端平。要形成一种制度,只要有好人好事发生,就要按照制度去执行。福建省的见义勇为工作一直是走在全国前列,高考加分、有一定条件的可以分房等等,见义勇为工作还是做得不错的。”

丁文辉律师也认为政府可以考虑建立统一制度。“建议是不是可以考虑相关立法,从国家层面尽快出台一个全国统一施行的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法规。这样,即使在媒体没有介入的情况下,也可以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认定,符合资格就可以申请。

网友代表罗勇全也希望政府能建立长效机制保障英雄的权益。“对好人好事持续关注,不要事件热度过去之后就不理不睬了。”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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