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文明风首页 > 福州托举哥> 相关评论 > 正文
关爱生命,是“托举哥”的永恒价值
http://wmf.fjsen.com 2012-07-12 17:06  娄献忠 来源:红网    我来说两句

一位身高约170厘米,穿着紫色上衣的男子,于6月19日凌晨在福州闽江公园望龙台附近,为救一跳江自杀女子不幸罹难。当两个人的遗体被打捞出来时,男子依然保持着罹难前救人的托举姿势。10多天过去了,这名已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无名英雄的遗体依旧无人认领。(7月6日福建新闻网)

没有名字,没有遗言,没有身份,甚至没有达到救人的目的。但是我知道,“托举哥”一定有一样无价的珍宝留在了世间,那就是对他人生命的关爱。这种关爱,在他身上已经达到了不顾自身安危,也要救人于危难的程度。官方的语言,称之为见义勇为。

我想说的是,对他人生命的关爱其实就是人的一种本能。只不过有的人在权衡利弊得失之后,把这种本能压在了心底,轻易不愿外露,而另外一些人却将其挂在了心头,随时都愿意为别人的生命献出爱心,以及爱心主导下的行动。

“托举哥”留给我们的精神财富,不单单是奋不顾身的义举本身,更是关爱他人生命所产生的巨大边际效应。正是在这种边际效应的辐射下,蓉城市民自发地来到了现场,表达对英雄的悼念和哀思;公安部门破例推迟了对英雄尸体的火化时间,等待其家人的出现。而这一切,又何尝不是对英雄生命的一种关爱,尽管英雄的生命已经画上句号。

人之所以为人,不仅仅因为能够直立行走,更因为人的心中有互为支撑的生命意识。自古相传“人命关天”,民谚云“见死不救一场大罪”,佛家有“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之说,都可以折射出人类的生命意识何其浓厚何其强烈。据说,民间有这样一种习惯:哪怕两家邻居有世代冤仇,如果一家失火,另一家也要拼命相救。

责任编辑:金婷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心情榜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