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秀娟
http://wmf.fjsen.com 2012-04-11 16:39   来源:省志愿者协会    我来说两句

 

翁秀娟志愿服务事迹

翁秀娟同志作为县检察院青年工作委员会主任,积极组织该院青年文明号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践行“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

一、以省级青年文明号为载体,努力做文明青年。严格要求自己,参加各项帮困助学爱心活动。自2007年以来,该同志坚持“号户结对”帮扶活动,解决孤儿孙峰、春美入城就学以及学费等问题,并在节假日送去衣物、学习用品、书籍等问候。现两人就读县南门小学三年级和五年级,成绩优良。

二、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在工作中进行青少年犯罪预防、实践维权。 2008年、2009年先后对不起诉的两名未成年人进行跟踪走访帮教,取得较好效果。目前该两名未成年人无再犯记录,且其中的一名也成为泉州某技术学校的优秀学生。2010年针对县三中犯罪学生叶某启动附条件不起诉的机制,积极探索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机制,与学校、家庭签订帮教协议,对其进行帮教与监督,积极的挽救教育叶某。

三、广泛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活动。2010年因学校安全事故频繁,亲临县星溪小学为小学生作“加强自身安全防范”的法制讲座。2009年因林业案件的激增,组织号手深入到国家级景区“佛子岩” 作“服务四地建设,青年先行”的普法宣传。2011年联合院林检科、法院、林业局等单位,深入洞宫林区出庭支持公诉黄某等人失火案的毁林案件。通过发放“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张贴横幅、标语等方式,积极进行了预防犯罪的林区普法宣传。在青年文明号“优质服务示范月”中,带领号手们与县看守所共建“爱心帮教基地”,服务在押人员。

 

志愿服务心得

志愿者很平凡,平凡的面容,平凡的制服;志愿者不平凡,不平凡的内心,不平凡的精神。志愿者是快乐的凡人,也是人间的天使,而我正是其中一名快乐者。当志愿服务成为每个人的人生信条的时候,我们的社会将成为香飘满园的和谐家园。为了这个理想,我会努力做出我的贡献。我为身为一名志愿者而自豪!

 

责任编辑:李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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