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华志愿服务事迹
林华同志,男,现年51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晋安公安分局禁毒大队综合科副科长。自2004年调任禁毒大队工作以来,林华同志不仅在工作上兢兢业业,做好普法宣传,还在生活上帮助群众,尤其是帮助吸毒人员。
林华同志始终按照“象父母对待儿女、老师对待学生、医生对待病人”三个“一样”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吸毒人员的思想工作,用真心真情去引导戒毒人员,站在服务者的角度经常向他们宣传毒品的危害,使他们树立起戒断毒瘾的坚定信念,并积极为无业、生活条件差的吸毒人员寻找再就业出路,积极联系民政与社会劳动保障门,为吸毒人员寻找新的生活目标。林华同志坚信,只有像对待自己亲人一样的对待吸毒人员,在生活上,工作中给与关怀、照顾,让他们从思想上、意识上远离毒品的侵蚀。
提高普法宣传覆盖率,积极做好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各种形式开展禁毒宣传。不管偏远山村还是繁华都市,还是学校社区,都可以看见林华同志的身影。2012年3月5日学习雷锋日,林华同志在晋安区民卫医院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开展向吸毒人员咨询、普法等活动,同吸毒人员恳谈,针对当前吸毒人员的现状,结合当前禁毒工作,为挽救吸毒人员做出最大的努力。希望通过广泛的宣传可以提高全民的禁毒意识,坚决抵制毒品违法犯罪的遏制蔓延。
志愿者服务的精神一直在持续,林华同志一直坚持着,一直在路上。
志愿服务心得
时刻心系群众,想到群众呼唤,并落实到行动上,这才是志愿者的使命感和责任心。作为一名志愿者,我学会通过各种形式宣传普法,让人民群众了解毒品知识,关注毒品问题,加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抵御毒品危害的能力,远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在跟吸毒人员交流中,我注重微笑沟通,让他们了解志愿者服务工作的真正目的,早日解除毒瘾,重新步入社会过上新生活。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我时刻提醒自己,在工作岗位一份钟,就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提供服务。因为我觉得:我奉献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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