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郭恒明同志,召集局机关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行管处等部门,专题研究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具体方案,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认真组织对学雷锋活动的教育和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厅、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精神,大力宣传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在全省旅游行业广泛开展“弘扬雷锋精神、把游客服务好”主题实践活动,各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景区和工农业示范点单位,都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学雷锋宣传栏、志愿者服务站;要大力培树宣传本单位、本专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迹,宣传旅游业学雷锋活动的进展和成效,及时总结各单位学雷锋活动的先进经验,省局将适时召开全省旅游行业学雷锋活动经验交流会;
二、 广泛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按照省文明委《关于广泛开展“福建省百万志愿者学雷锋十大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全省旅游行业建立起参与广泛、形式多样、活动经常、机制健全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联系旅游业实际,贴近广大游客需求,积极开展文明旅游、安全旅游、维护秩序、保护环境、帮困解难、应急救助、便民利民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三、广泛开展“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活动。以“优质服务”为要求,以树立文明“窗口”形象,展现旅游风采为目的,深入开展好窗口服务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各旅行社要广泛开展争当文明导游员、星级酒店要开展争做优秀服务员、旅游质检部门要开展评比满意执法员活动,努力使各旅游单位和部门成为学习传播雷锋精神的窗口。
四、组织开展评选“学雷锋服务大使”活动。由各设区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全省旅游行业学雷锋活动先进集体和“学雷锋服务大使”活动,省局将适时组织召开全省旅游行业学雷锋表彰大会。
5、组织实施落实 《福建省旅游服务质量大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弘扬雷锋精神、把游客服务好”活动主题,对照《计划》所提出的目标要求,进行认真严格的检查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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