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http://wmf.fjsen.com  2012-02-08 10:18:31  来源:省委文明办
    

6.扎实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文化活动,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等七个民族传统节日,组织基层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参与丰富多样、特色鲜明的节庆文化活动。全年节庆活动要围绕品味经典,通过举办经典诗文诵读、经典书画展览、经典影视作品展播、经典歌曲传唱等活动,丰富节庆文化内涵;围绕促进两岸文化交流,鼓励支持闽台各类文化团体节庆期间开展合作交流活动,培育闽台节庆活动品牌,增进两岸血脉相连的同胞感情;围绕传承优秀民俗文化,通过举办民俗风情展、民俗文化节等活动,大力弘扬客家文化、闽南文化、闽都文化、妈祖文化、红色文化、朱子文化、茶文化等地域特色文化,让传统习俗、传统技艺、传统美德在节庆活动中大放光彩;围绕倡导文明新风,加强对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引导人们在传统元素与现代元素相互交融中文明过节。同时,配合中央文明办、中央电视台在厦门市等地承办“激情广场大家唱”大型歌咏活动,继续办好“爱国歌曲大家唱”、社区文化艺术节、社区邻里节等群众性文化活动,不断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责任编辑: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