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社会志愿服务工作全面铺开,弘扬了志愿服务精神
充分发挥省志愿服务协调小组统筹、协调、指导作用,着力推动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一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完成省志愿者协会社团登记工作,正式成立省志愿服务基金会,实行“两个牌子、一套人马”运作,独立办公,下设5个部门,招聘16名工作人员。制定志愿者协会《工作制度》和《绩效考评实施办法》,协会日常管理逐渐规范。二是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各市县区成立志愿服务组织,持续抓好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志愿服务队,培育壮大以省志愿服务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为主体的各类专业志愿服务团体。组建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选送36名志愿者参加全国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培训,全省439名志愿者通过开通博客、微博,撰写评论3800多篇,参加全国纪念建党90周年网上征文比赛,3人获二等奖,1人获三等奖。扶持引导“环保协会”、“义工俱乐部”、“众人公益”、“同人助残”等民间志愿团队,有效整合了社会志愿服务资源,及时将各类志愿者纳入全省志愿服务管理体系中来,形成多层级、多格局志愿服务网络。认真抓好22个全国社区志愿服务联络站建设,深入指导、督促基层示范点与全国社区志愿服务总站做好工作对接、信息报送、典型宣传等工作。我省6篇志愿服务工作案例入选全国文明办主任培训班参考资料。三是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工作机制。研究制定《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草案)》,并提交省人大纳入立法预备项目;研究制定《福建省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志愿服务网络管理平台建设;落实表彰激励机制,把开展志愿服务纳入文明城市测评和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完善志愿服务保障机制,着力探索政府主导、企事业单位大力支持、各种社会力量踊跃参与的资金募集模式,今年共募集资金523万元。四是全力打造志愿服务品牌。全年重点开展三大系列志愿服务活动:以各类文明创建总评、重大活动为契机,开展“讲文明树新风 创‘三优’”系列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采取定点包片、流动服务、入户宣传等方式,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文明交通劝导、维护优良秩序、便民优质服务、营造优美环境等志愿服务;以营造文明和谐社会氛围为目标,广泛开展以未成年人、空巢老人、农民工和残疾人为重点的“关爱”系列志愿服务,先后在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5个设区市举办了大型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启动仪式,上千名志愿者走上街头、深入企业,为近万名农民工提供了劳动维权、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安全教育、心理疏导、送温暖献爱心等志愿服务,有效弘扬尊老爱幼、助人为乐的民族传统美德;以弘扬优秀民族传统文化、构建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志愿服务活动,举办“红红火火过大年”、“闽南民俗文化节”、“经典诵读”大型文化活动,营造了温馨、和谐、欢乐的节日氛围。全省志愿服务工作成效明显,12月5日,在中央文明办表彰的100名全国优秀志愿者和10个全国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中,我省寿宁县南阳义务消防队和杨明媚、黄小清等6人获奖,获奖数量居全国前列。召开全省志愿服务工作电话电视会议,对志愿服务工作进行专题部署,表彰了100名省优秀志愿者、30名省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20个省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和10个省志愿服务优秀项目。五是加强志愿服务宣传。继续办好《海西志愿者》电视专栏,累计播出节目87期;在《福建日报》“东南网事”版开辟“志愿者在行动”专栏,共刊发志愿者事迹30多篇;在文明网站建立志愿服务专题网页并与中国文明网联盟,集中展播《海西志愿者》视频,宣传、交流各地志愿服务情况,增强了我省志愿服务工作在全国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为志愿服务工作营造了浓厚氛围,“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理念不断强化,“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得到有效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