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着力抓好文明村镇创建,进一步培育文明乡风。农村面广、点多、人散、力薄,文明创建容易被忽视。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涉农部门倾力合作,推动惠农资源协调运作,大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提升农村文明程度。着力抓住“四个重点”:一要抓住提升农民素质这个核心。所有文明创建工作必须围绕提升农民科学文化素养来展开,围绕移风易俗、除旧布新来展开,引导农民开拓视野、掌握技术、崇尚文明。二要落实环境改造这个任务。深入开展“家园清洁行动”,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发展绿色生态产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广三明创建文明墟场经验,抓好文明集市创建。三要搭建城乡共建和村企共建这个平台。发动各级文明单位、驻地部队和园区企业与村镇开展文化、平安、教育等共建共创活动,提升共建村基础设施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四要深化文明村镇创建这个载体。继续开展创建文明生态村、文明小康村、文明信用村(户)、十星级文明农户活动,开展文明乡镇创建竞赛活动,打造一批文明示范户、文明示范村、文明示范乡镇。
6.着力抓好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进一步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创建文明行业是深化文明单位创建、促进行业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是福建文明创建的一大特色,受到中央文明办的充分肯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1月19日召开的全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会议精神,尽快启动第七届创建文明行业竞赛活动。着力把住“四个关键环节”:一要把握创建主题。紧紧围绕“创文明行业、促跨越发展”这一主题,结合本行业实际,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创建活动。司法系统和行政执法系统要开展“人民满意”系列活动,培育良好党风政风;公共服务行业要着力开展“学厦航”活动,打造优质服务软环境;生产性企业要开展“践行道德承诺、负责任地做产品”活动,增强社会责任,培育诚信文化。二要提升服务水平。把优质服务理念贯穿到各项服务环节和具体工作中,渗透到行业开展的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班组、文明柜台等系列创建活动中,进一步解决服务态度、服务能力、服务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树立行业良好形象。三要履行社会责任。把履行行业职能与承担社会责任结合起来,从有能力、办得到的事情做起,在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文明城市创建等公益活动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四要夯实基层基础。以《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颁布为契机,修订《福建省文明单位测评体系》,推动文明单位创建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积极探索在新经济增长区域、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深入推进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等基层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