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家焱:情系弱势侠骨柔肠的好律师
http://wmf.fjsen.com 2011-11-09 09:28   来源:文明风    我来说两句

黄家焱先进事迹视频介绍 

黄家焱,男,福建金磊律师事务所律师,农民工法律援助志愿者。

   1995年,当"法律援助" 在很多人看来还是个陌生的词汇时,他就开始走上了免费为农民工等困难群众打官司的公益诉讼代理和辩护的道路,成了一名农民工法律援助志愿者,他为自己制定了"三三制"的公益原则:除了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之外,把三分之一的时间用在了无偿为农民工等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上。在《闽西日报》设立《律师信箱》,刊登法律援助热线,义务解答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个人捐资10万元成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站,免费发放自己撰写的《为青少年答疑释惑法律问题》、《农民工法律维权问答》法律宣传实用书籍。参加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制讲座近百(场)次。义务法律咨询5万多(人)次,收到来信6000多封,整理回信文字100多万字,装订成册20多本。他为受援人赢回了生命!使特大投毒案被告人刘日太从死刑到死缓最后无罪释放。他让没钱的人也打得起官司,一次次的不放弃让人感动:四川农民工雷树建,被倒下的大梁压成瘫痪,自杀未遂。他为其争到63万元赔偿款。重庆农民工蒋仕义工伤生命岌岌可危,在大街小巷散发“求助”传单,他帮其赔到45万元…………

   这样的法律援助案件,他做了一件又一件。17年来,他法律援助100多件,为500多个农民工等困难群众的案件提供过法律帮助,减免律师代理费150多万元,追讨工伤医疗等款项达8000多万元。他的先进事迹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新华社等新闻媒体广为宣传。

黄家焱:情系弱势侠骨柔肠的好律师

 

    黄家焱,男,1964年10月生,研究生,高级律师,民建会员,福建省上杭县人,福建金磊律师事务所律师,农民工法律援助志愿者,他情系弱势,“帮助别人,快乐自己!”尽其所能,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绩突出,获得荣誉30多次,受到省级以上党政机关等组织表彰16次。荣获福建省十佳律师、感动福建十大人物、福建省劳动模范,福建省道德模范,福建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个人,福建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律师;入选中国好人榜。

    2010年12月28日上午,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福建省司法厅副厅长薛育卿、龙岩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郑如占等领导的陪同下到他福建金磊律师事务所进行调研所的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

    2011年3月24日 晚19:15 分,当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和福建电视台海西劳动者栏目展播十六年来为农民工和困难群众奔走的福建律师黄家焱,几乎每位被采访的群众提到他时,都感激涕零,用真实故事感染着现场的每一个人。

    2011年9月1日,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在福州举行《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先进事迹报告会》,他作为报告人作事迹报告。

    他助人为乐,捐资拾万元首期办案经费,独资成立了专门无偿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的龙岩市金磊律师事务所农民工法律援助站。

    “帮助别人,快乐自己!”尽我所能,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是他此生不变的信念。

    他带领全所律师坚持真理正义,维护法律尊严,恪守诚信,不惜艰辛,热心助人,表现了律师应有的品德行为,体现了中国法治的进步历程,2009年被司法部法授予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先进集体。蝉联新罗区二届(2004-2006年、2007-2009年)文明单位称号。

    他始终不渝,排除万难,唇枪舌剑,历经4年,终于使轰动全国的作了27次有罪供述的武平特大系列投毒案的犯罪嫌疑人刘日太,从被判处死刑到死缓再到无罪释放,被写进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工作报告,载入《人权》杂志,成为国内外媒体关注的焦点人物,成为中国法治进程的标志性案件;

    他敢担正义,竭力抗争,为“中国世纪案”,涉嫌故意杀人的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民警陈剑玉,历经11年过堂6次,二次死刑到一次死缓再到15年有期徒刑,震撼厦门;

    他诚信敬勉, 坚信法治,为了年轻警官林一兵的政治生命,历经四年三审终审无罪,成为2006年福建省抗诉第一案;

    他竭尽所能,为故意杀人犯梁海峰、赖长华、赖福兴等辩护,遂使梁海峰、赖长华改判死缓、赖福兴改判无期,留下十多条生命;

    他不畏权势、仗义直言,为民请命,为古稀老人李志文告县政府、退休教师谢国泰告市政府等代理,终于打赢“民告官”官司;

    他热心助人,为被9条“恶狼”侵害的打工少女和受猥亵的外地来岩民工夫妻的女孩提供法律援助,使她们重新扬起了生活的风帆;

    他坚忍不拔,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使妻子遭人调戏、反被诬告打人受罚的连城庙前卫生院医生江开贤的怨情终于解开;

    他17年如一日,在《闽西日报》设律师信箱,坐客龙岩人民广播电台《阳光法制》节目,义务解答法律咨询,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使广大读者听众受到法制教育;

     他撰写的《让无辜者免受法律惩罚》、《律师为何沉默》、《为年轻警官作无罪辩护》等发表在国际《人权》杂志、《法学杂志》《中国律师》、《上海法治报》等……

 
 
    维护司法公正,澄清刷洗人间沉冤

    感动是年终岁末一段温暖的话题,也是新春依始一股蓬勃的力量。中央电视台,海峡都市报、东南电视台经过一个多月的人物征集、评选,黄家焱以自己敢冒风险的精神,给更多公民一份安全感;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弱势群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福建律师的标杆;在他身上,倾情流露的是一名律师的道德和良知,维护的是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公正感动理由,入选2004年“感动福建”十大人物。

    “救一个人,就是救一个世界”。轰动全国的“武平刘日太特大系列投毒案”,公安机关认定武平县湘店乡湘湖村的刘日太先后向12名儿童投毒,共造成4人死亡1人残疾7人中毒。刘日太对此供认不讳,作了27次的有罪供述。

    在黄家焱为刘日太提供法律帮助的四年时间里,他差点被陷诱供,致他“心惊肉跳”,和他一起参与辩护的张世穆律师突然蹊跷地被公安传唤了,随后他退出了辩护。过了不久,村里最早请他出来当律师的73岁的刘集珍老人,也莫名地被治安拘留,后又因涉嫌投毒被刑事拘留。这个曾当过镇党委组织委员的老人,仅仅出于一个老人朴素的愿望,请一个好律师,不让好人受冤枉。从看守所出来不久,刘集珍老人就因病去世了。他没能等到刘日太洗清冤屈的那一天。

    而刘日太的家人也连遭不幸,刘日太的父亲、妻子、弟弟也分别以涉嫌投毒被刑事拘留,连村支书也被请去“问话”。黄家焱事后得知,他们都被问及黄家焱是否向省高级法院法官送礼,是否有诱供等。

    是进还是退?黄家焱登上了龙岩的天马山,他眺望着龙岩人民广场上的“公正在”雕像,内心汹涌澎湃。思考良久,黄家焱还是选择了继续为刘日太作无罪辩护。

    他说,当公正还没有体现的时候,只能是律师为它呼吁,自己作为律师,必须尽心尽责,迎刃而上。

    刘日太最终被判无罪释放。福建省律师协会在嘉奖令中说,黄家焱律师在这起特大系列投毒案件中,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刘日太死刑,发回重审时改判为“死缓”,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刘日太无罪;从公安起诉机关指控刘日太投毒10起,不久认定为6起,尔后又改为1起,最终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历经4年时间,14次往返龙岩和武平之间,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13次与刘日太会见,查阅高达40多厘米厚的案卷材料,最终把刘日太的27次有罪供述推翻了。经过4次审理,律师辩护意见最后被二审法院采纳,忠实地履行了一个律师应尽的职责。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刘日太案写入了省十届人大第二次工作报告,成为中国法治进程的标志性案件,载入《人权》杂志。黄家焱认为:如果辩护律师只会作求饶式的罪轻辩护,不敢问津无罪事由,司法公正的天平能真正平衡吗?

    为弱势群体呐喊 ,永不言弃

    黄家焱说,为了真理和正义,为了国家和法律尊严,我宁愿抛家舍业,付出再多的艰辛和代价,也在所不辞。刘日太从死刑到死缓,最后到无罪,黄家焱深感法律的天平需要千千万万律师的努力才能确保平衡。为此,他真诚、勤勉为当事人辩护,一次又一次地把生命从刑场上挽留下来。

    17年来,经他辩护的史建军“雇凶杀人”、黄玉发抢劫、张日恒故意杀人、罗永秀投毒等等近五十多起案件免刑、撤回起诉、不起诉、撤消案件、无罪,使他们恢复了自由。

    闽西监狱年轻警官林一兵被判因虐待被监管人罪,为了年轻警官的政治生命,面对强大的司法机关,他历经4年,最终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无罪,使他回到了人民警察队伍,成为2006年福建省抗诉第一案。

    “法律援助,为受援人赢回了生命!”这是《闽西日报》给黄家焱律师的赞誉。

    长汀濯田羊赤村农民赖长华杀害养女黄某并抛尸河中,被判处死刑。他提供法律援助,以赖长华从3岁抚养残疾养女11年,早已建立了父女感情,只是迫于生活,在万般无奈下作出令他永远后悔的事。省高院终审判决改判赖长华死缓。还有故意杀人犯梁海峰、弑父的赖福兴、挪用公款被判死缓的章宁,凭着他的执着、敬业、负责,终使梁海峰改判死缓,赖福兴从死刑改判无期,章宁从死缓改为有期徒刑10年。

    武平县退休老人李志文,因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书写《紧急呼吁》,被县公安机关以“破坏旧城改造”实施异地监视居住、治安拘留10天,老人找到他,委托他作为状告县政府的代理人。官司打了5年,老人终于得到补偿。李志文全家给他送来“硬骨头”律师的铜匾。

    新罗区适中退休教师谢国泰与漳平市政府就万兴店的所有权及拆迁安置一案,纠纷20多年,经手的法官、律师、当事人已故7人,案子经过7审,先后聘请了5位律师,但终未了结。他担任代理后,不畏艰辛,伸张正义,历经5年,经一、二审,谢国泰终于胜诉,从漳平市政府手上获得补偿安置款本息20多万元。

    连城县庙前卫生院医生江开贤,因妻子遭人调戏,反被诬告打人受县公安局治安处罚。经过一年多的漫长诉讼,市中院终于作出了撤消连城县法院、县公安局对江开贤作出治安处罚的决定……

    他敢于仗义直言,为民请命,维护司法公正。黄家焱因此荣获福建省首届“十佳律师”称号。

    法律援助,让没钱的人也打得起官司!

    维护法律尊严,他突出一个“敢”字,但对于弱势群体,他却竭力体现一个“情”字,让没钱的人也打得起官司!

    1995年《劳动法》刚施行,当"法律援助" 在很多人看来还是个陌生的词汇时,黄家焱就开始走上了免费为农民工等困难群众打官司的公益诉讼代理和辩护的道路,成了一名农民工法律援助志愿者,这一干就是17年。他为自己制定了"三三制"的公益原则:除了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之外,他把三分之一的时间用在了无偿为农民工等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上。他在《闽西日报》设立《律师信箱》,刊登法律援助热线,义务解答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2008年,他个人捐资10万元独资成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站,免费发放自己撰写的《为青少年答疑释惑法律问题》、《农民工法律维权问答》法律宣传实用书籍。据不完全统计,他参加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制讲座近百(场)次,义务法律咨询5万多(人)次,收到来信6000多封,整理回信文字100多万字,装订成册20多本。

    1995年春节前夕,江西农民工黎育春在苏邦某煤矿的风井锯木头时,被头顶突然脱落的石块当场压死,70多岁的父亲到龙岩要求赔偿,但老板躲了起来,老人没钱住旅社,又没有文化,呆呆地守着孩子的尸体在煤棚里住了好几天,他知道后为他法律援助,煤矿的路难走,他却走了五、六趟,终于使老人得到赔偿。

    残疾人范锦有是农民轮换工,他在值夜班时被砸伤,左腿动脉断裂。但苏邦煤矿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予工伤认定。他给予法律援助,终使煤矿作出按工伤处理的决定。

    2003年10月31日,参与“5.13”绑架杀害实小学生连某的杀人犯陈晓蒋被执行枪决,临刑前,他对黄家焱律师说:“谢谢!”

    未满19岁的陈晓蒋,父亲有了外遇后,在母亲的泪水和父亲的打骂中长大,他13岁时父亲离婚,母亲因为没有能力给他一个完整、幸福的家,致使他走上犯罪道路。此时的律师成了陈晓蒋的救命稻草,像是别无选择陪伴被告人“满怀希望”走向刑场的“牧师”,因而,在一、二审期间,他隔三差五地会见了陈晓蒋10次。他就是要让被告人知道,法律已经一视同仁地为他提供了全部自救与他救的机会,法律已经听到了他最后的声音。面对死囚的求助,黄家焱律师尽力了,他说:“我是法律的代言人,而非罪犯的代言人。虽然我们没能挽救那具生命的终结,但我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全身心投入,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黄律师,让没钱的人也打得起官司!”

    这是一位下岗的母亲拿到女儿罗娇迪救济费在感谢信中说的。小罗的遭遇是不幸的。为了得到应得的救济费,进行了长达6年的维权之路。2002年,小罗向龙岩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继父生前所在的某运输公司给付救济费,但该仲裁委员会以不属申诉范围为由不予受理。2002年底,小罗将该运输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支付救济费,同年新罗区人民法院判决该运输公司给付小罗救济费,直到小罗成年。一审胜诉,小罗并没有得到救济费,该运输公司向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审小罗败诉了。小罗向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小罗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2006年8月,省高院裁定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而此时,收入原本就低的小罗母亲即使想要维护女儿的权利,也已经精疲力竭,再无精力和财力维护权益。小罗几次面临辍学。2006年曙光出现了,小罗得到黄家焱律师免费的法律援助。黄家焱律师为小罗的代理人,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再审,小罗终于赢得官司,得到了自己应得的救济费。使小罗的生活有了保障,可以安心在学校读书了。

    2005年,连城县妇女胡姬云2005年因产后精神恍惚卖了亲生子,黄家焱法援万里,五次往返龙岩与江西瑞昌之间,垫付差旅费近万元,为其法律援助,终使其在2010年春节前夕母子团聚。

    2009年,湖北农民工万井平,在煤矿掘进打爆时,突发耳聋,煤矿不给予工伤待遇,生活无着,陷入困境。黄家焱法律援助四审四胜,终使煤矿按工伤四级赔偿,使万井平有了后期的生活保障。

       2010年在春节前夕,上杭县女青年梁水金,因工伤受伤无钱医治,黄家焱不辞艰辛六次与公司调解,公司被其诚意打动,终于与梁水金达成工伤赔偿调解协议,使她胜利渡过春节。

    2010年10月,四川农民工雷树建,在劳动中被倒下的大梁压住造成半身瘫痪,大小便失禁,但谁都不承认与雷树建建立劳动关系。生活无着,治疗无望,儿女缀学,妻子捡拾破烂,雷树建生不如死,也好几次自杀未遂。工友用板车推着雷树建,打着白旗到龙岩市政府上访,扬言要报复,然而,在他无偿地提供法律帮助之后,终使法院判决雷树建与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为雷树建争取到63万元的赔偿款,让雷树建有了生活的保障!离开龙岩时,雷树建带着工友赠他一面写有“百姓的贴心人,人民的好律师!”锦旗,并又愧疚又感激地说:“上访不如靠法律!”

     2007年,某公司解聘26名农民工,引发群体性诉讼,他一连法律援助26件,赢得社医保退休金等经济补偿达300多万元,可获利益近1300多万。

     2011年,某火电公司因政策原因关停企业,解除37名工人的劳动合同引起集体上访,他又无偿法律援助37件,赢得社医保退休金等经济补偿达400多万元,可获利益近2000多万,终使这一群体性上访案件得以息访,受到了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赞扬。

    四川省重庆市的农民工蒋仕义在福建省永定县某煤矿因工伤而全身瘫痪,煤矿矿主拒绝给予工伤赔偿,蒋仕义因支付不出医疗费,其生命岌岌可危。无奈之下,蒋仕义的亲属在龙岩市的大街小巷散发“求助”的传单,并准备去福州、北京上访。黄家焱律师看到“求助信”后,立即与蒋仕义的父亲取得了联系,并为其提供了法律援助,积极促成调解,终使蒋仕义获得了45万元的工伤赔偿。

     这样的法律援助案件,他做了一件又一件……这样的法律援助案件,他做了一件又一件。17年里,黄家焱法律援助农民工等弱势群体100多件,为500多个农民工等困难群众案件提供过法律帮助,减免律师代理费150多万元,追讨医疗、社保、补偿等款项达8000多万元。

    17年来,他为弱势群体奔走,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黄家焱因此评为龙岩好人、中国好人。

    用法律和真情关爱未成年人

    对于弱势群体,他竭力体现一个“情”字。而关爱未成年人,他却用心凸现一个“帮”字。

    2007年4月,连城姑田新街下岗职工吴大俭,带着儿子专程到黄家焱律师办公室表示感谢。

    原来,2006年9月,未满18周岁的吴某在某娱乐城当保安时,因不满女同事被顾客调戏,纠集了六七名保安殴打顾客,造成一名顾客重伤、一名轻伤、4名轻微伤。吴大俭找到他后,他经深入调查,写出《吴某适用缓刑的人格报告》,被法院采纳,予以减刑,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永定高陂上洋村15岁的少年陈某被起诉为奸淫幼女3起、抢劫3起,他接案后,认为被告人行为实质是强拿硬要,属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属一般违法行为。法院采纳了律师意见,遂判决被告人的抢劫行为不构成犯罪。

    2004年2月,来龙岩打工的重庆梁平合兴人曾某,女儿被新罗龙门湖村郭某猥亵、强奸,他以被害人代理人身份出庭,仗义直言,要求追究郭某数罪并罚,最终被市中级采纳,按审判监督程序,撤消过轻的原判,发回重审,终于判处郭某强奸罪有期徒刑4年,猥亵罪一年。

    2003年8月23日,打工妹江某在连城城关遭遇九条“恶狼”轮奸,身心遭受严重摧残,有了轻生的念头。黄家焱律师济困扶危,无私援助,义务担任受害人的代理人,使“恶狼”受到严惩,维护了她的合法权益,使她重新扬起了生活的风帆。

    挽救了孩子,就是挽救了希望

    2005年4月,正在读高二的陈某一年内连续参与抢劫作案六起,面对量刑可能在十年以上的案件,他没有放弃,以真情感动有关部门达成帮教协议,使他被判三缓五重返校园,他的父母感动的声泪俱下:“黄家焱律师真情办案,挽救了我们的孩子,等于挽救了他的一生。”

    他认为,“人的价值不是我唯一的追求,承担起社会的责任更为重要。如果大家都来关注弱势群体,就能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17年来,他就这样“帮助别人,快乐自己”!尽其所能,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他带领下的福建金磊律师事务所以建设“平安龙岩”为己任,诚信办案,品牌立所,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屡创佳绩,先后荣获省司法厅“律师行业文明服务窗口”,省、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市政府“扶残助残先进单位”、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龙岩市总工会农民工法律援助先进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2009年获司法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先进集体。被新罗区连续二届(2004-2006年、2007-2009年)授予文明单位称号。

    他忠实于事实、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人民!

    17年法律援助路,他赢得了党和政府的充分肯定以及群众高度赞誉,也获得了许多崇高的荣誉:福建省十佳律师、福建省第五届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个人、福建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2004年感动福建十大人物、福建省劳动模范、福建省道德模范、全国优秀律师、入选2010年中国好人榜等。他的先进事迹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新华社等新闻媒体广为宣传。

    锦旗、铜匾、感谢信……是黄家焱凭着正义和非凡的智慧,澄清和刷洗人世间积淀遗留的尘埃和沉冤的明证,更是黄家焱对律师神圣职责的正义诠释。

志愿心得

 “人的价值不是我唯一的追求,承担起社会的责任更为重要。如果大家都来关注弱势群体,就能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17年法律援助路,快乐胜于委屈,也使我获得了许多崇高荣誉:福建省十佳律师、感动福建十大人物、福建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个人、福建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福建省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律师、福建省道德模范等称号,入选中国好人榜。但对我来说,我的法律援助之路只是刚刚开始,不管未来的道路多么漫长和艰辛,我都坚信自己能够克服和坚持。“帮助别人,快乐自己!”尽我所能,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将成为我此生不变的信念。

责任编辑:李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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