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红荔,女,汉族,1963年11月生,中共党员,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
詹红荔从事少年审判工作8年来,始终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将少年审判工作不断向庭前、庭后和庭外延伸,挽救了一批又一批少年犯和问题少年,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社会矛盾,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作为少年审判庭庭长,在她看来,那些失足少年都是“折了翼的天使”,只要帮助他们将翅膀修补好,他们就能重新飞翔。为此,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她总是仔细了解被告人的情况和经历,通过法律教育和亲情感化,将庭审化为失足少年的人生“转折点”。16岁的陈某,只因小事就将另一少年捅死,在看守所里又因琐事把一位老人踢成重伤。问及杀人原因,他恨道:“他瞧不起我,该死!”问他是否后悔,他满不在乎:“反正我是未成年人,判不了我死刑。”为了感化陈某,詹红荔两次远赴他的老家调查其成长经历。原来陈某的童年很不幸:生父对母亲百般施暴。离婚后,母亲带着他和姐姐远嫁他乡。备受欺凌的他具有典型的攻击型人格障碍,但对继父和家人的感情很深。了解到这些后,詹红荔亲自前往看守所,对陈某进行心理疏导。陈某怎么也想不到,詹红荔对他的了解竟然比父母还多!庭审时,詹红荔向陈某坦陈了他母亲整日以泪洗面,姐姐和哥哥到医院伺候被踢伤的老人帮其赎罪,继父四处借债赔偿受害人等情况。陈某泣不成声,跪求被害人家属原谅,并向父母叩头发誓改过自新。被害人的父母被感动了,宽恕了他。8年来,詹红荔还依靠社会各界的帮助,先后为70余名出狱后无依无靠的少年找到了工作,帮助315名失足少年重返课堂或顺利升学。詹红荔审结未成年犯罪案件487件1120人,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
詹红荔把预防青少年犯罪作为重要责任。她坚持为20多所中小学校上法制课,连续举办了三届“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制作了100多幅“流动法制宣传展板”,推出了“互动式法制教育”、“社区心理辅导”、“QQ在线”等一系列法制教育的组合模式。2007年,她开通了延平区青少年维权热线,4年来已接到求助电话1800多个,在詹红荔的疏导和心理干预下,有12名问题少年重返课堂,4名在犯罪边缘徘徊的少年走向正道,她被亲切称为“法官妈妈”。
詹红荔荣获全国优秀法官、福建省十佳法官、福建省巾帼建功标兵、福建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忠诚卫士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一等功,2010年入选中国文明网“中国好人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