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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凡:诚信为本,执业为民的好律师
http://wmf.fjsen.com 2011-04-06 16:56   来源:福州市委文明办    我来说两句

2001年6月,江阴新港盐场遭受台风袭击,损失惨重。但因盐场与保险公司在认定损失时发生分歧,双方相持不下。盐场方面慕名找到翁凡律师,欲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翁凡律师仔细分析案情后,认为作为重要证据之一的露天堆放的半成品盐已经灭失,上了法庭,索赔缺乏证据,对盐场不利。翁凡律师权衡诉讼利弊之后便向当事人提出调解的方案。按规定,如果起诉,翁凡律师可向当事人收取近万元的代理费,而调解费用则只须1千多元。这笔账翁凡律师心里当然有数。但如果打起官司,当事人在人力、财力上的损失却是无法估量的。为了当事人利益,翁凡律师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调解。在他的精心调解下,盐场和保险公司达成了协议,握手言欢。为此,盐场方面感激不尽,敲锣打鼓地给翁凡律师送来了锦旗。 2002年5月,有一个因涉嫌抢劫可能被判重刑的当事人家属花高价从福州请了一个律师当辩护律师,不料那律师因故不能前来。福州中院临时指定翁凡律师作其辩护人,当时距离开庭时间只有几个小时,翁凡律师匆忙看完案卷后就上阵。当事人家属开始对翁凡律师的到来甚感失望,心想翁凡律师没收他的钱,肯定不会全力以赴。庭审中翁凡律师丰富的专业知识让当事人家属目瞪口呆。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家属立即跑上去拉着翁凡律师的手说:早知道福清也有你这么好的律师,我就不要跑福州去请了。 2002年11月,福清高山镇一位姓陈的村民揣着一叠钞票,来到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请律师,没料到接待他的翁凡律师详细地看完材料后说:"你的案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无须请律师也会赢。"陈某感到十分愕然:如今竟然还有不想赚钱的律师?随后,翁凡律师向陈某指出庭审中应提供的证据和注意的问题。2003年4月,陈某自己出庭,果然打赢了官司,他欣喜之余,甚感翁凡律师以诚待人的高尚职业道德。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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