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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凡:诚信为本,执业为民的好律师
http://wmf.fjsen.com 2011-04-06 16:56   来源:福州市委文明办    我来说两句

2011年荣获“福建省优秀律师”称号; 2010年荣获福清市“十大文明市民标兵”称号、福清市“十大敬老、助老之星”称号; 2007年荣获“福建省12315消费维权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作为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的主任,翁凡律师认为:要做好一名好律师,首先要学会做人,做人就必须诚实守信,以诚待人。律师执业除了需要掌握精湛的法律业务外,还得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而诚信是关键。为此翁凡律师确立了诚信文明服务在经营活动中核心地位。作为主任,翁凡律师在工作中更是率先垂范,以诚待人,以诚感人。他从不作虚假宣传,从不向当事人拍胸脯,夸海口,欺诈当事人,从不盲目接案,对认为不需要聘请律师的案件,都能婉辞聘请,并免费给予指导,以减轻当事人的经济负担,深得当事人的信赖。他从不以给回扣的方式非法挖掘案源,从不超标准收费、乱收费,从不搞幕后交易,从不指使怂恿当事人及本所律师向司法人员请客送礼,搞权钱交易,破坏司法公正,也从不诋毁同行,搞不正当竞争,从而深得公、检、法干警及同行们的尊重。翁凡律师在办理业务过程中,诚信执业,尽职尽责,文明服务,率先垂范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论案件大小、收费高低、客户是何身份,都一视同仁,认真去完成。执业以来,翁凡律师承办了大量案件,并无偿担任了许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了众多非诉讼业务,至今没有发生一起委托人投诉事件,客户满意率达100%。在翁凡的带动和影响之下,全所律师本着"诚信为本,执业为民"的思想,诚信执业,文明服务,一步一个脚印,为所里赢得了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2004年福建宇凡律师事务所还被福建省司法厅评为"诚信文明单位"。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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