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各地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大力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促进了社区服务体系的完善,为深化和谐社区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目前,全省大部分地方普遍在市、区、街、社区层面成立了社区志愿者组织,如志愿者协会、义工协会等,逐步形成市、区、街道和社区四级社区志愿服务网络,社区志愿服务的组织化程度逐步提高。各地依托各级社区服务中心,加强社区志愿者组织的指导工作,市级社区志愿者协会负责规划、指导、组织、协调本地区的社区志愿服务行动,区(县)社区志愿者协会负责对加强本辖区社区志愿服务的指导,街道、社区志愿者协会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随着志愿服务活动影响面的扩大,社区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参与志愿服务不仅成为广大青少年的自觉行动,而且受到中年人、老年人的积极响应。截至目前,我省有各级社区志愿者组织24414个,社区志愿者42.7万人,今年开展的社区志愿服务达80万余次,为130多万人送去了志愿服务。
二、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
社区志愿服务逐步向居民生活的各个领域拓展,在扶贫帮困、就业援助、老年服务、残疾人服务、青少年服务、外来人口服务、婚姻家庭、人口计生、社会治安、社区矫治、群众文化、环境卫生、科学普及等领域都有不同类型的志愿者组织,活跃着志愿者的身影,涉及社区居民的工作、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覆盖社区服务和社区管理各项工作,有效配合了政府的公共服务、促进了公民素质的提高和民生改善。泉州市丰泽区根据志愿者的特长和所在单位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了“情暖老干部”结对活动,为老干部提供卫生打扫、帮助户外活动和看病就医、谈心交流等日常生活服务或是提供医疗体检、修理家电、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举办了“社区青年志愿者在行动”大型现场服务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幼儿保健咨询、测血压、测视力以及电脑和家用电器维修、法律和计生知识咨询、家庭防火咨询等便民利民服务项目;开展了“清除白色污染,共建绿色社区”活动,定期对道路、绿化带保洁,并在菜市场、社区小广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分发环保宣传材料,督促沿街店面店主、菜市场摊主及家人使用可降解塑料袋,扩大了社区志愿者活动社区居民中的影响,增强了社区居民与社区的联络和社区意识,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服务形式进一步多样
各地通过建立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和基地,打造“志愿服务圈”,引导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向基地受助者集中,开展经常性志愿服务。许多地方注意对各种服务需求、服务对象进行分类,有针对性地招募和培训志愿服务力量,打造服务计划,制定服务项目,突出志愿服务特色。一些地方结合城市社区信息化建设,将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纳入社区信息平台进行统筹安排,大大方便人民群众,提升了社区志愿服务的水平。许多地方还针对突出的社会问题,建立相应的社区志愿服务形式。厦门市持续定期开展“社区周末公益日”活动,号召志愿者利用周末在社区开展关爱弱势群体等公益活动;科普志愿者根据基层多元化的需求,组织专家面向社会提供“菜单式”科普服务;这些活动以新的理念和管理机制,引导广大居民踊跃投身社区服务和社区管理,丰富了志愿服务的实践形式。福州市以“爱在福州、暖在榕城”为主题,积极引导各社区结合各自特点和优势,经常性组织开展扶贫助困、关爱空巢老人、维护交通文明、清洁城市卫生等各类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今年4-10月,发动社区围绕“迎世博、迎亚运、迎特奥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深入开展“弘扬志愿精神、争做环境卫士”、文明礼仪、治安大排查、助残等志愿服务活动,得到了广大居民群众的热烈响应。
四、服务制度进一步完善
许多地方逐步将社区志愿者的登记注册、持证上岗、服务记录、行为规范、学习培训、表彰奖励等用制度固定下来,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管理,促进社区志愿服务的规范发展,如“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志愿者服务站工作规范”、“志愿者服务站管理制度”、“志愿者服务守则”等一系列制度,社区志愿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三明市政府出台政策,明确要求“建立以专业队伍为骨干、志愿者队伍为主体、义工队伍为补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社区要有一支10人以上、组织健全、活动经常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促进社区组织愿者采取结对帮扶等方式,为孤寡(空巢)老人、残疾人、贫困家庭等群体提供生活救助、情感陪护、爱心捐赠等服务,积极为孤老残障家庭排忧解难。
五、注册登记进一步推进
按照民政部《关于在全国城市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的通知》要求,各地在探索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的基础上,开始逐步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社区志愿服务机制。如,社区志愿服务实行“政府委托代理”、“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管理方式,建立社团运作、社会多方参与的公益服务机制,推动各类民间组织成为在政府和企业之外,服务公共职能的重要力量,初步形成了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社会志愿服务良性互动的发展态势。截至目前,全省有21个区(市、县)开展了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注册的社区志愿者人数达16.8万人。
六、服务效应进一步显现
各地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在协助党委、政府关注弱势群体、解决民生问题方面,发挥了拾遗补缺的作用;在开展社区公益服务,如教育科普、就业创业、法制宣传、文体活动、治安联防等方面,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在反应社情民意和社区居民合理诉求方面,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在参与抢险救灾,组织捐钱募物帮助受灾群众,发挥了突击队作用。三明市组织社区志愿者对社区孤寡(空巢)老人采取“一对一”、“多对一”等结对形式,进行心理咨询和精神慰藉,将志愿者的姓名、个人照片、联系电话(含110、119、120急救电话),全部印制在卡片上,制成“爱心卡”,发放到每一位孤寡(空巢)老人手中,便于日常联系。志愿服务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志愿者每周开展一次走访,了解情况,确保孤寡(空巢)老人的合理诉求能及时得到满足,遇到紧急情况能及时得到解决。通过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志愿服务,使社区居民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实现、自我提升”,有效促进公民素质提高,密切了人际关系,改善了社会风气,促进了社会关系的和谐。惠安县结合“公民道德宣传日”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社区人员和资源优势,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在社区”活动,在社区内自发组建各种文艺团体,如 “夕阳红”艺术团、南音社、腰鼓队、秧歌队等,每个社区至少有3支以上的文艺队伍,经常开展一些社区居民喜闻乐见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了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
我省社区志愿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发展不平衡;社区志愿者注册率不高;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多为自发状态,缺乏必要的组织引导和资金保障;广大居民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不高,还没有形成以社区志愿服务为荣的社会氛围。
社区志愿服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领域、多个部门、多项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促进社区志愿服务事业深入发展,为加快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将社区志愿服务作为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和谐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进行统筹安排和部署。进一步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加大驻社区单位和社区公益性服务设施向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开放程度,形成各部门、各单位携手共进的发展局面。
(二)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群众团体在社区志愿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志愿者服务网络。支持和鼓励工、青、妇、残、老等群团组织的志愿者,到社区开展活动。
(三)继续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培育社区志愿服务意识,弘扬社区志愿服务精神。通过完善志愿者招募制度,规范人员登记办法。建立志愿服务激励机制,通过设立灵活多样的表彰奖项,有效开展社区志愿服务的评比,使志愿者的服务行为及时得到社会的肯定。
(四)大力组织动员社区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的积极示范作用,引导社会形成新的时代风尚,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自愿参与的内在积极性。
(五)不断完善个性化的项目支撑和对特定群体的服务力度。在巩固原有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努力拓展新的服务项目,完善丰富社区志愿服务内容,扩大服务的覆盖面与受益面。坚持“社区所需、志愿者所能”的原则,确定“扶贫解困”、“引领就业”、“助学”等一批适合街道、社区特点的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建立具有区域特点的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库,增强社区志愿服务的实效性,促进社区志愿服务事业全面发展。(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