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来,三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志愿服务工作,将它作为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培育社会文明新风的重要抓手,运用文明单位创建机制推动社会志愿服务工作,领导率先带头,共产党员争作奉献,带动社会各界兴起志愿服务热潮,进一步推进了“满意在三明”主题的深化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构建服务网络。2007年4月,由市文明委牵头,整合全市志愿者组织力量,率先全省在民政部门注册成立三明市社会志愿者协会,由市四套班子分管领导担任顾问,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任名誉会长,文明办主任任会长,下设青年、巾帼、科普、无偿献血、法律、夕阳红、教育、卫生、三钢、三明电业局、三明职业技术学院、三明学院、环保、机关、维权、气象、公交、助残、职工、社区等20个直属分会,消防、地震等2个服务总队和12个县(市、区)分会。市志愿者协会办公室设在市委文明办创建科,具体开展工作。按照建设“协会-分会-服务队”三级志愿服务网络的要求,162个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学校)、547个市级文明单位成立志愿服务队。
2.建立协调机构。2009年1月,率先全省成立了三明市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由文明办、民政局等9个部门组成,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委文明办。2009年7月,由市文明委下文成立三明市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2010年5月,调整充实教育工委、电信、移动、联通为成员单位。
3.实行注册制度。建立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县(市、区)级文明单位志愿者达到职工总数40%以上,市级文明单位达到50%以上,省级以上文明单位达到60%以上,国家级文明单位达到70%以上。目前,全市文明单位(学校)注册社会志愿者10.5万人,市区注册志愿者3.63万人,占市区人口总数28.3万的12.8%。
4.确立工作机构。2010年8月10日,市编办批复市委文明办增设志愿服务工作科,与创建科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负责全市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的总体规划和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开展志愿服务的活动情况,总结推广志愿服务活动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设立三明市社会志愿服务资助金,开立专户,制定《三明市社会志愿服务资助金管理办法》。印发《三明市社会志愿服务工作手册》2000册。
二、积极开展活动
2007年成立市社会志愿服务协会以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
1.开展文明督导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参与创城创卫文明督导志愿服务活动,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志愿者在市区主要路段、主要交通路口、公交站点、斑马线及行人易违章横穿公路地段开展文明督导志愿服务近10万人次。
2.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先后开展了“礼让斑马线、安全伴我行”志愿服务、“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志愿服务、“文明排队日(每月11日)文明让座日(每月22日)”志愿服务、“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志愿服务,制作手举式文明交通宣传牌100块,组织各级文明单位、文明学校志愿者在市区主要交通路口、公交站点、斑马线及行人易违章横穿公路地段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宣传文明交通,制止不文明交通行为。
3.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2009年12月5日启动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广大志愿者深入“空巢老人”居所开展慰问活动,送上慰问金和慰问品。结合开展“敬老月”志愿服务,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学校)与空巢老人结对,为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应急救助、健康保健、法律援助、上门探访、文体活动等服务。建立市福利院、养老院等志愿服务基地,建立“空巢老人”结对志愿服务工作台帐,健全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机制。
4.开展大型活动志愿服务。每年“11.6”林博会期间,以“志愿服务林博,展示魅力三明”为主题,组织500多名志愿者做好林博会志愿服务。2010年7月13日-16日,组织志愿者3300多人次服务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2010年9月5日,组织文明单位和社区志愿者800人参与全国特奥运会三明火炬传递活动。2010年9月17日,组织各级文明单位志愿者500多名观看“福建省‘我们的节日·中秋’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并维持现场秩序。
5.开展“四个一”志愿服务。2009年6月,在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开展以结对一条主要街道、结对一个交通路口、结对一名孤寡老人、结对一名贫困学生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一”志愿服务活动,下发“四个一”志愿服务活动责任书。活动开展以来,各志愿者分会和文明单位3000多名志愿者,每周一次,每次4人,在市区主要交通路段、交通路口开展文明督导活动;每月至少1次上门走访慰问结对的孤寡老人、贫困学生。
6.开展“志愿服务行动日”系列活动。2008年5月10日正式启动每月第二周周六的“社会志愿服务行动日”活动,各志愿者分会结合职能,发挥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如:三明电业局与市环保局、市电信局志愿者共同开展“绿色电力 绿色生活”电力环保科普知识宣传活动;三明学院志愿者深入偏远小学开展支教活动;市卫生志愿者深入社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签订家庭保健合同,对慢性病患者进行跟踪服务;市教育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义务劳动,开展“教师志愿者访百家”活动;市科普志愿者分会深入农村田间、地头开展科普惠农行动,进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市无偿献血志愿者分会积极组织无偿献血,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市法律志愿者分会开展送法进墟日、现场答疑惑专项宣传咨询活动。
7.开展“学雷锋社会志愿服务月”活动。团市委组织24支青年志愿者服务队1000多人深入24个社区,开展“千名青年志愿者进社区”活动;梅列区开展“文明礼让乘车,共建和谐梅列”活动;尤溪县开展“青年志愿者统一行动日活动”;宁化县开展“爱我翠城,争做文明市民宣传月”活动;泰宁县组织5816名志愿者参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活动;清流县开展“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主题植树活动;建宁县开展清理沿河垃圾、清除东山公园杂草活动;明溪县开展党员义务奉献日劳动。
8.开展“结对关爱、情暖三明”志愿服务活动。每年春节期间,组织全市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学校志愿者以“结对关爱、情暖三明”为主题,走访慰问老党员、老模范、特困家庭、空巢老人、残疾人和麻风病患者,举办文体系列活动,整治厂区、社区、单位内卫生死角,清理燃放烟花爆竹残屑和废弃物,普及宣传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应急处置知识,开展“文明行车、文明乘车、文明行走”督导活动。
9.参与抗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2010年6月,三明市遭受持续强降雨,部分县(市、区)受灾严重。各志愿者分会、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弘扬伟大抗洪救灾精神,结合实际,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深入灾区一线,帮助清理垃圾、淤泥,整治环境卫生,做好消毒防疫,抢修水毁设施,尽快恢复通路、通水、通电和通信,协助灾区安置好受灾群众,恢复生产,修复农田基础设施等,维护灾区人心,社会稳定。
三、营造浓厚氛围
1.举办启动仪式。先后举行了市志愿者协会成立启动仪式,各分会也分别举行了成立启动仪式,同时还分别举行了“共建共享和谐三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社会志愿服务行动日”、“四个一”结对志愿服务、海峡两岸林业博览会志愿服务、“迎世博迎特奥讲文明树新风”暨“空巢老人关爱志愿服务行动”、“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和谐交通,从我做起”志愿服务活动等启动仪式,开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交通安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举办“12.5”国际志愿者日慈善公益晚会,大力营造“人人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2.加大宣传力度。征集志愿者心得,积极向省《海西志愿者》、文明风网站报送信息,在《三明日报》、《文明纵横》、《创建工作交流》、三明电视台、文明风三明地方频道等大力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圳尾社区、东安社区、东霞社区等3个全国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宣传工作;向中央文明办“志愿精神耀中华”栏目、《〈讲述〉志愿者的故事》栏目推荐全国十大社会公益之星林瑞班先进事迹和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事迹,配合省电视台《海西志愿者》栏目做好《血缘》、《缘结莲乡》拍摄工作,
3.培育先进典型。积极推荐全国百名优秀志愿者候选人,三明市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会长林瑞班光荣入选全国百名优秀志愿者;2009年6月,市委、市政府授予5名志愿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个人”称号;2009年11月,市文明办表彰了林博会志愿服务8个先进集体和60位优秀志愿者;2010年11月,市文明委表彰了31个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100名志愿服务先进个人。(三明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