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肢残人员后,志愿者应主动为其提供开门服务,用常态向其致问候礼,表情自然,亲切友好;若其使用轮椅、拐杖的,志愿者尽量不碰触这些辅助工具;时刻考虑残疾者感受,提供适度、到位的服务。过分热情的帮助或者过分漠视都是不礼貌的行为;与坐轮椅者交谈时,双方的目光应保持在同一水平线上,体现彼此之间的尊重。

引领礼仪

引领肢残客人时,应选择最短路线,行进速度快慢适宜。

走平路时,引导者应在乘坐轮椅者侧前方一两步远处行进,随时观察路面情况,不时回身微笑示意。对有助行器(单拐、双拐、手杖)者,应在有器械一侧陪行。

走平路时,应适当关注肢残者。不过分热情地帮助他们推着轮椅前行,也不要扶着他们前行。

遇到坡道时要慢行。上坡时,应走在肢残者侧后方或肢体不便的一边。征得同意后,可推着轮椅上坡,或协助其他肢残者行进。下坡时,轮椅要倒着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