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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子禄:一切为了孩子的合法权益
http://wmf.fjsen.com 2010-06-05 15:31   来源:文明风    我来说两句

热心助学,扶助贫困学生。为帮助困难学生圆上学梦,兰子禄律师每年参加"贫困生扶助结对子"活动,为贫困生曹某某、兰某等提供学习生活费用,直到他们毕业。几年来,他帮助贫困生的费用已达4万多元。

关注理论,深入课题研究。兰律师认为,对未成年人既要以满腔的热忱关注,更要把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上升到理论的高度,从源头上帮助他们,营造整个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氛围。为此,他多次参加台湾外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研究课题,并积极深入研究,他撰写的《未成年人犯罪透析》和《浅析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及预防》两篇论文在研讨会上交流并被评为优秀论文。

由于兰子禄律师业务能力出色,责任心强,事迹突出,除被评为 "全国保护未成年人特殊贡献律师"外,还在2009年3月被评为"2006--2008年度龙岩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09年10月被评为"福建省当代律师风采奖"。 2009年1月,他接受中央电视台记者采访,中央电视台于2009年1月28日播出了他经办的"法律援助使少年重获新生"的成功案例。其事迹先后被《法制日报》、《法制早报》、《京华时报》、《中国律师与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新加坡联合早报网》、《厦门日报》《海峡都市报》、中央电视台、福建电视台等众多媒体报道,先进事迹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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