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抓设施建设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县情,制定了文化示范乡镇和文化示范村的创建标准。示范乡镇要做到“七个有”。即:有专门的文体活动中心;有一间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配备电教设备的多功能活动室;有一间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的棋牌室;有一套以上室外公共健身路径和1-2个以上灯光场地;有二个以上文化宣传栏;有一间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藏书不少于2000册的图书阅览室;有一定的文体活动器材。示范村必须达到“九个有”要求,即:有一间专门文体活动室;有一间报纸杂志不少于20种、藏书不少于1500册阅览室;有一间棋牌室;有一间多功能活动室;有一个固定文化宣传栏、阅览栏;有一副乒乓球桌;有一个蓝球场;有一个以上的“三堂”建学堂示范点;有一间廉政文化室和生育文化室。通过五年的持续推进,全县农村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日臻完善。
我县还积极探索资金筹措渠道,县纪检、文明办、文体局、广电局、计生局、计生协会、科协、团委、妇联等共建单位本着“大文化、大家建”的原则,每年都积极为每一个创建单位筹集资金。永春移动分公司连续5年支持文化示范乡镇、文化示范村创建工作,仅2009年就投入20多万元为介福、吾峰、呈祥3乡镇及丰山、吾中等5个示范村配备16台液晶电脑,同时为15个文化示范村添置乒乓球桌、棋牌桌、书厨等文体设施。县纪委为各个文化示范村布设了廉政文化室,统一配置了廉政文化宣传挂图,赠送了警示教育手册等廉政书籍。县文体局创建全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点、农家书屋,不断完善农村基层文化设施。
三、抓队伍建设
示范乡镇、示范村着眼于文化事业的发展,实施人才培养工程,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逐步建立有利于调动文化工作者积极性、推进文化创新的运作机制。在巩固、壮大现有文化活动团体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文化能人、文化协管员、业余演出队、文化中心户、义务文化管理员等在文化创建活动中的积极作用,成立青年、少年、企事业单位文体活动组织,构筑老、中、青、少四个梯次城乡的文化活动网络。同时充分调动文化骨干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文化骨干的“传、帮、带”作用,扩大城乡文化建设的影响力,提高城乡文化建设的品位和档次。2009年,18个创建单位共成立近60多支文体活动队伍,人数达1000多人。如,介福乡成立了合唱团,仙夹镇、黄田村、溪东村、洑溪村、狮峰村、留安村等10个村成立南音表演队,铺上村成立了鼓吹队,蓬莱村成立了篮球队、老年人门球队等,确保农村基层文化活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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