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总人口786万,其中农业人口482万,占全市总人口的62%。全市有139个乡镇、2059个建制村。近年来特别是2008年以来,我市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高度,以农村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提高农民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为目标,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教育,积极推进公民道德实践,大力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努力发展农村群众文化,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在农业发展、农民小康、农村和谐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2009年,全市农业总产值20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563元,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宽裕型小康。晋江、南安、惠安、石狮、安溪连续多年进入全国百强县(市),所有县(市)连续多年保持全省经济实力十强或发展十佳,所有县(市)连续多年跻身福建省文明(先进)城市(县城)行列。我们的主要做法:
一、责任为大,机制建设应先行。我们始终抓住夯实创建机制这个基础不放,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创建格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先后出台关于农村小康、宽裕型小康、改旧建新、宽裕型文明村、村镇建设、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文明乡镇竞赛、农村精神文明连片创建、保障在泉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建立“领导联系、部门挂钩、干部驻村”制度,统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市、县(市、区)、乡镇普遍建立由党委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市委常委会、市文明委会议定期研究部署创建工作,加强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加强机制建设。组织实施《泉州市“十一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关于开展创建文明乡镇竞赛活动的意见》、《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精神文明连片创建活动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及各年度创建活动计划。制定《泉州市各级领导班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及其考评原则》、《泉州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编印《泉州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分类指导要则》,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列为县、乡两级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内容,一些重要工作还列入市委、市政府督查限时完成项目,连续多年对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实绩考核评价。加强资金投入。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增加本级财政投入,把精神文明创建、民政、党建、文化建设的部分经费进行捆绑,集中用于改善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和环境卫生设施。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五大工程”,开展“百村示范、全面整治”行动,全市累计创建省市县三级试点示范村798个,投入资金超30亿元,启动建设项目4000多个。累计选定省市县三级扶贫开发重点村256个,投入帮扶资金1.98 亿元,落实帮扶项目1200多个,完成“造福工程”搬迁19424人。晋江、石狮已初步形成“财政投入启动、集体投入引导、社会融资为主”的多元投入机制。泉港、洛江、石狮、晋江、南安、惠安许多村镇采取群众自愿捐款出劳、经济能人资助、拍卖街道管护权等方式,多渠道融通资金。总结推广晋江“百企联百村、共建新农村”做法,目前,全市有51个乡镇的98个村与154家企业结对,计划投资6亿多元支持新农村建设,一些项目已初见成效。一系列考核奖惩措施的实施,使各级的责任感和压力感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调动,全市形成全面发动、上下联动、整体推动的创建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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