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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惩防体系 去年51名党员干部受责任追究
文明风   |  时间: 2010-02-04   |   文章来源: 泉州晚报
 

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在去年底召开的市委十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市委全体委员带头向全市人民作出五项廉政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市委书记徐钢一再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纳税人意识,绝对不能收“红包”,绝对不去不该去的地方,绝对不做不该做的事。各级党政机关广泛开展“争当勤廉表率推动科学发展”专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市、县17个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把基地教育纳入市、县两级党校党员教育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到基地接受教育,用身边的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增强警示教育的说服力和震撼力。春节、元旦期间,在泉州晚报等新闻媒体开设“廉政建设访谈”专栏,有45位县(市、区)、乡镇(街道)及市直部门主要领导走进栏目,带头谈廉洁、作表率。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村镇、进家庭活动,增强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

在加大从源头防治腐败力度的同时,泉州市加强查案惩处,实现惩防结合。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新立案件607件,涉及处级干部9人、科级干部58人,挽回经济损失2381多万元。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个别单位和部门因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不够落实、队伍建设抓得不紧,导致案件发生、干部犯错等情况实行责任追究,全市共对51名党员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特别是严肃查处了14起较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安全责任事故以及泉港“8·31”事件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在党员干部中产生了较大的警示和触动作用。实施效能问责,对全市141名不作为或乱作为的责任人实施问责,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对11个不作为、乱作为、作风松弛、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在媒体上曝光。此外,泉州市还注重深化案件整改,认真分析案件带有规律性的问题,特别是分析一些党员干部走上违法违纪道路的过程和教训,针对查案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整改内容、措施和要求。去年纪检监察机关以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形式,对34个典型案件提出126条整改措施,建章立制42项。在查处城东片区征地拆迁违法违纪案后,丰泽区召开千人警示大会,进一步完善拆迁补偿方案、规范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