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大江南北
宝鸡市2009年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文明风   |  时间: 2010-01-22   |   文章来源: 陕西省宝鸡市文明办
 

加强文明办自身建设 迸发创新活力

市文明办在创建活动中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作用日益明显。加强统筹协调,密切与各部门之间的合作。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充分发挥市文明委成员单位的优势,协调推进各项创建活动,形成目标明确、分工清晰,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协调和利用现有资源,推进全市主要公共场所公益宣传阵地的规划布局和统筹利用。积极支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指导其完善精神文明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资料整理,主动配合各项创建活动。精神文明建设各类测评体系不断完善。先后制定和完善各县区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单位、“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星级单位等测评体系和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印发了《宝鸡市文明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宝鸡市“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星级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和星级认定,从根本上杜绝了“人情分”、“面子分”,促使管理和考核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文明办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对文明办原有科室及时调整,并对职能进行合理界定,在全省各地市中首先实现了和省文明办各处业务上的全方位对接;每周一准时召开文明办例会,小结回顾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媒体的传播效应,让群众感知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扩大了影响力;开办《文明宝鸡》工作简报,设立工作动态、经验交流、文明成果等版块,及时反映精神文明建设各方面工作的重要情况和典型经验,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上下沟通搭建桥梁,为相互学习构筑平台。(陶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