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1月21日讯 (通讯员 吴喜达)笔者近日从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业处把市委市政府机关大院垃圾分类管理纳入物业管理日常工作中,在签订机关大院卫生保洁有关合同中,明确垃圾分类、回收、处理要求与标准,使垃圾分类管理落到实处。在硬件设施的配备上,市执法局环卫处予以很大的支持,对乌山大院原有垃圾箱进行更换,配备了18套新的具有分类回收的垃圾箱,既美化了环境,又使每个人对垃圾分类的重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从而养成垃圾分类减排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