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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诚信意识的调查与思考
文明风   |  时间: 2010-01-06   |   文章来源: 新疆文明办
 

(二)改变传统德育模式,加强学生诚信意识培养。传统德育过程主要是围绕未成年人的道德认知展开的,要求未成年人无条件地接纳和认同既定的道德价值、道德规范和道德理想。未成年人正处在可塑性大、内心矛盾、对外部世界变化敏感、寻求独立自主、而辨别力又不强的时期,他们的思想较固执,逆反心理严重,传统的灌输式教育已不适合当代未成年人成长的需要。应当以诚信为重点,通过开展体验教育、社会实践活动,通过老师、家长的亲身示范,通过社会风气的转变、周围环境的熏陶,使德育过程建立在直接性、动态性、体验性基础上,让未成年人在体验中学习、思考、领悟,从而形成社会所期待的道德品质。

(三)全社会参与,健全完善“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学校的龙头作用、家庭的基础作用和社区的“平台”作用,使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互配合,相互促进,不断健全完善“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一是加强学校诚信教育。坚持“四个结合”原则,即诚信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与学风、班风建设相结合,与考风建设相结合,与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以《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基本内容,强化养成教育,特别是加强“言行一致”和“学会负责”教育,引导学生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塑造个人诚信形象。二是加强家庭诚信教育。进一步扩大“家长学校”的办学规模,引导家长对未成年人进行正确的诚信教育,同时通过讲座、报告会、“家长开放日”等形式,增进家长与学校的沟通,巩固家庭诚信教育效果。三是加强社会诚信教育。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营造未成年人诚信建设的良好氛围。表彰一批讲信用、重信誉的商户,曝光一批弄虚作假,坑蒙拐骗、假冒伪劣案例,使广大未成年人受到直观、正确的教育和引导。

(四)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校外辅导员、“五老”人员和社会志愿者的作用。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团组织、学校德育处的作用,切实将法制副校长、校外辅导员、社会志愿者、“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人员等纳入到未成年人诚信建设的教育、辅导、管理队伍,形成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专兼结合、覆盖面广的未成年人诚信教育工作队伍,扎实开展未成年人诚信建设,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的诚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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