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先进典型的选树宣传,在典型示范中提升市民践行公民道德的自觉性。从2008年7月起,历时两个月,在全区开展首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动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自下而上层层推选,经群众推荐、审核公示、群众投票评选等程序,评选出15名“鲤城区首届道德模范”,全区4万多人直接参与到推选投票当中,3人入选泉州市首届道德模范。积极组织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全省首届道德模范的推选、投票、宣传教育活动。在各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广泛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评选活动,并择优推荐参加中央、省文明办评选活动,有2人分别入选中央文明网、省文明风网站“好人榜”。积极发挥道德模范的宣传示范作用,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在全社会形成追求先进、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风尚。
重视志愿理念的广泛普及,在自觉参与志愿服务中提高市民道德素质。成立鲤城区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明确各单位职责,制定活动工作规程,召开协调小组会议,统一部署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市民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积极营造见贤思齐的文明新风。开展 “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普及文明风尚,开展文明礼仪宣教活动。12月5日纪念“国际志愿者日”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咨询志愿者招募活动。中央文明网对鲤城区元旦、春节期间组织的“真情暖冬日、志愿服务迎新春”等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报道,交通安全整治中“文明交通银龄行动劝导队”在全市获得推广。
重视城市环境的优化美化,在全方位创建中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为抓手,着力抓好六大环境的建设。广泛开展“四德”教育,以各类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创建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企业活动和军民共建活动为载体,不断夯实文明创建工作基础。区委常委会每年专题或议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调整充实区文明委,定期召开全区精神文明工作会和文明委成员会,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注重长期性规划与阶段性目标有机结合,把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列入《鲤城区“十一五”规划纲要》,出台精神文明建设“十一五”专项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