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新闻网讯 多年来龙岩市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垃圾问题有望得到解决。25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行政村专职保洁员实现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市1840个行政村建立专职保洁员队伍,形成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农村垃圾收集处理管理体制,有效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方案》明确,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距离县(市)级城市较近的乡镇可采取“户保洁、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分片处理)”的运作模式;距离县(市)级城市较远的乡镇可采取“户保洁、村收集、乡(镇)集中处理”的运作模式。专职保洁员按行政村人口800人以下1名、800-1600人2名、1600人以上3名的标准配备。各自然村保洁工作由行政村统筹安排。垃圾清运车按乡镇人口1.5万人以下1辆、1.5万人及以上2辆的标准配备。专职保洁员工资和垃圾清运车购置费等经费,采取市级奖励三分之一、县(市、区)补助三分之一和乡(镇)、村筹集三分之一的比例筹集。乡(镇)、村出资部分可通过一事一议办法,收取农村卫生保洁费形式筹集;市级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形式按季度考核拨付。市、县相关部门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和村民代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市级不予奖励。《方案》确定在九龙江流域30个乡镇、487个行政村和10个中心镇开展试点,于2010年第一季度启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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