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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继续荣膺“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文明风   |  时间: 2009-12-28   |   文章来源: 泉州晚报
 

日前,全国爱卫会发出关于2009年国家卫生城市、区、镇复审工作的通报,继续确认泉州市为“国家卫生城市”。

泉州于2004年底荣获国家卫生城市称号,根据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城市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检一次,复检通过继续确认。

巩固和提升国家卫生城市是提高城市品位、建设现代化生态城市的需要,市委、市政府把创卫巩固工作作为当前“保民生”的一项重要工程,摆上议事日程。经过各级、各部门和全体市民百折不挠,矢志不移的奋斗和努力,泉州创卫巩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宣传教育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动员、家喻户晓、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创卫氛围,促使创卫巩固活动由政府推动型向社会推动型、群众自发型转变。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投入2000多万元改建、新建垃圾中转站、改造维修公厕,完善果皮箱、垃圾清运车等卫生设施;增投700多万元翻修破损路面、整改绿地、更换被盗井盖等,促进主次道路市政设施基本完善,绿化美化建设上新水平,城市规划和整体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是全日保洁工作有效提升。市、区两级共同筹资3245.6万元,配备一线环卫工人3925人,提升全日保洁工作质量,逐步探索建立中心城区环境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

四是城市卫生监管机制有所突破。实行城市管理全天候监管机制,推行市容环境网格化管理工作,形成以区、街道、社区为核心的三级网络城市管理体系。

五是农贸市场管理逐步规范。改善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实行市场经营全程管理,整顿活禽销售和宰杀场所,逐步建立市场长效管理机制。

六是市容市貌明显改观。引导部分摊点定点经营,查处无证占道经营,清理整顿违规户外广告招牌和城市“牛皮癣”,加强建筑工地等地方的管理及窗口单位卫生设施建设,加强市区停车秩序的管理,中心市区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

七是“五小”行业整治成效明显。相关行业健康检查率、发证率、卫生合格率明显提高,多数餐饮业和宾馆饭店设施齐全,卫生较好。

八是基层街居创卫工作得到强化。进一步夯实街居创卫基础,真正做好辖区内常态卫生管理工作。

泉州市在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与不足,泉州将进一步查找差距,尽快改进不足,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提高卫生创建成果。(王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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