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负责人介绍,手机淫秽色情网站提供广告链接的收入,源于网络广告代理商性质的“广告联盟”,而“广告联盟”,通过代理移动增值业务(手机彩铃、彩信、游戏等)提供商的广告业务盈利。
据悉,部分移动增值业务提供商希望快速占领市场,但又缺乏盈利模式,于是将业务推广交给“广告联盟”。一些“广告联盟”为了追求高点击率和下载率,将增值业务广告发到手机淫秽色情网站上。一旦手机用户通过色情网站下载增值业务,基础运营商就会从用户手机费中扣除相应费用。这部分费用,基础运营商得到约15%,并收取用户上网产生的流量费,增值业务提供商获利85%。随后,增值业务提供商将部分盈利分给“广告联盟”,再由“广告联盟”回馈给手机淫秽色情网站。这样,一次下载,四方获利。
为争取访问量,色情网站提供的色情内容愈加吸引眼球;为提高获益,“广告联盟”对色情网站愈加青睐;为增加回报,增值业务提供商越来越放松对广告代理商的监管;至于基础运营商,无论是否知情,都成为利益链上的一环。种种因素交织,造成了手机淫秽色情网站的泛滥。
警方迎难而上
手机“黄祸”背后技术手段和利益链条,客观上给警方的侦破带来了一定难度。
据省公安厅网安总队案件队负责人介绍,打击手机“黄祸”难度有三:监测难,手机淫秽色情网站使用的服务器多在境外;取证难,“广告联盟”闻风而避,更关键的是手机“黄祸”背后利益重重,要获得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实属不易;监管难,手机用户使用的WAP网络,实际上是基础运营商提供的局域网,需调动基础运营商的监管积极性。该负责人说:“基础运营商曾对我们做了个比喻,说它们只是邮局,对于邮件内容难以监管,但事实上,基础运营商监测色情网站很容易,因为这些信封对它们而言就是透明的。”
该负责人表示,手机“黄祸”的根除,需运用打堵结合的方式,不仅要坚决打击,同时也要加强对网络运营商、接入服务商、域名注册服务商的管理;规范网络广告代理商的经营行为;加强手机增值业务提供商的资质审查;强化基础运营商的行业自律;更重要的是,要斩断网络淫秽色情利益链条。他同时透露,泉州警方侦破的两起案件,为继续追踪调查,提供了一个有利的起点。目前,警方已经通过犯罪嫌疑人提供的信息,对两个“广告联盟”经营者进行了抓捕,并有望通过该“广告联盟”经营者的审讯,层层剥笋,向利益链上游发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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