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福州市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经认定的第三批30家违法建设名单(名单附后),并通过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即12月25日至27日。
市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目前已开通违法建设投诉电话(号码:0591—83354506),公示期间,允许违法建设业主单位提出异议。
公示期满且异议不能成立的,从12月28日开始,公用事业单位将停止对违法建设供水、供电、供气。如在违法建设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将吊销已核发的有关证照。同时,市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牵头组织规划、国土资源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分期对违法建设予以强制拆除。
市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如果发现身边有违法建设,也可拨打上述投诉电话举报。
今后,市清理整治违法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还将分期分批公示经认定的违法建设,公示期满后,即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强制拆除。
(福州日报记者 刘家铭 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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