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晋江市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非法人市场主体已达2万多家,但由于不具有法人资格,受制于财税、法人制度等种种原因,发展到一定规模的非法人市场主体在转制登记为公司企业法人时受到限制。为此,近日,晋江市工商局制定出台了《晋江市工商局非法人市场主体转制为公司制企业法人登记指导意见》,扶持部分上规模、上档次经营的非法人市场主体转制为有限公司等具备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以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据介绍,个体、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非法人市场主体,通过改组整合、增资入股、转让股权等方法转制为法人市场主体,有利于建立权责明晰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工商局出台的指导意见,非法人市场主体可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享受国家的各项税收政策,并将其产值纳入政府统计范畴,打造规模、品牌企业后续梯队,成为晋江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增强区域经济发展后劲。晋江市工商局在全省首开“通关快车”,将有助于推动规模以下成长型企业健康成长。
记者获悉,转制登记的对象和范围限于投资人(负责人或合伙人)、经营场所、行业、经营范围、登记机关不变的非法人市场主体,包括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制为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申请转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公民投资设立的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可参照国内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办理。非法人市场主体负责人可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载明转制登记需求、理由,请求保留企业原字号或名称的申请报告,由登记机关依申请批准。
(泉州晚报记者 洪文志 庄铭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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