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福建日报12月21日讯(本网记者 吴宏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日发布消息:明年上半年,全省所有市县都将建成一座以上污水处理厂,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0%,市县污水处理率达75%,提前全面超额完成“十一五”确定的全省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市县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的目标任务。
按照省政府要求,到2010年,全省所有市县都要建成一座以上污水处理厂。
今年福建省在建污水处理厂达43座,年底将建成23座,其余的大部分将在明年一季度前建成。到今年底,除泉州在2007年率先实现所有市县建成一座污水处理厂外,龙岩、莆田所有市县也都建成一座污水处理厂,厦门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省一年将新增处理能力50万吨/日,全省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将达75%,市县污水处理率将达70%,新增COD减排1.95万吨,占全省COD减排总量的四分之三强。到明年上半年,还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3万吨/日,全省污水处理总能力达348万吨/日,使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0%,市县污水处理率达75%。
福建省还出台《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标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COD处理合格率与运营费挂钩管理办法(试行)》,采取经济手段促进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对出水COD处理合格率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按程度不同扣减当月污水处理运营费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