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水平各地不得自行调整
实行市级统筹后,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仍统一按《泉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和相关配套文件规定执行,各县(市、区)不得自行调整。不过,各地可通过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办法,适当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
跨县(市、 区)治疗不必先转院
原先,县(市、区)的参保人员想跨县(市、区)就医的,需先在当地医院就医后,再办理转院手续,且需交手续费。而市级统筹开始后,参保人员可根据病情需要自主选择在泉州市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如果需要转出泉州市外治疗的,不必办理转院手续,但应在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同时,参保人员在市外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时个人要自付可报销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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