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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掀起新一轮消防安全整治 工业厂房成重中之重
文明风   |  时间: 2009-12-16   |   文章来源: 福州新闻网
 

市政府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工业厂房、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倒查机制同步启动

福州新闻网讯 12月14日和15日,福州市政府先后召开“12.14”火灾处置工作紧急会议和全市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检查整改动员。会议通报了“12·14”仓山润森鞋厂火灾事故,全面部署火灾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在前期全市冬季防火工作会议部署的基础上,从12月21日至2月5日,集中将近2个月时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届时,市政府将成立多个督导组,以听取汇报、抽查走访、暗访调查等形式,分片区对各县(市)区的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察指导。

此次排查整治的范围是工业厂房、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工业厂房排查整治成重中之重

此次排查治理主要针对是否存在违法建筑、“三合一”厂房、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等情况,消防设施、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是否符合要求。从12月21日起,各县(市)区政府将组织建设、规划、工商、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乡(镇)街道、社区及居(村)民委员会等部门,切实摸清本辖区工业厂房的数量和消防安全状况排查整治,重点针对城乡结合部企业。在此次排查整治中将继续严格落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社区和公安派出所“三位一体”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加强“三合一”厂房的排查工作和整改合格场所的回访工作,严防“三合一”场所的出现和“回潮”。

公众聚集场所继续纳入排查整治

主要要针对公众聚集场所行政许可手续是否完备、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是否完好、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标准。对排查发现的对排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严查整治的“六个一律”的措施,坚决采取高压手段,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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