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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试行开展提案办理情况“回头看”
文明风   |  时间: 2009-12-14   |   文章来源: 泉州晚报
 

泉州晚报讯 (记者蒋力耘)为充分发挥提案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今年起,泉州市试行开展提案办理情况“回头看”工作。

日前,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提案办理情况“回头看”的通知》,从今年起试行“回头看”工作,对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通知要求,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446件提案的94个承办单位中,共有83个单位要自查所承办提案(答复类型属“A”和“B”的)的落实情况(即“回头看”),并要及时报送“回头看”情况。

近日,市政协专委会、提案委委员、部分提案人、市委督查室、市政协督查室抽调人员组成4个检查组,对市经委等15个承办单位“回头看”情况进行检查。各单位对原答复类型属“A”的(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主要检查解决提案所提问题的结果,原答复类型属“B”的(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准备解决),主要检查提案所提问题的工作进展情况。检查结果显示,泉州市的提案办理情况规范、效果很明显。随后,市政协提案委与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还将联合对部分承办单位和部分提案的“回头看”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据市政协相关负责人介绍,实行提案办理情况“回头看”检查制度,有利于防止提案办理工作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和实效;有利于全面了解掌握提案办理落实情况;也有利于更加全面客观地评价提案办理单位的办理质量、办理态度、办理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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