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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创建“全省绿化模范区”做最后冲刺
文明风   |  时间: 2009-12-09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文明风12月9日讯(通讯员 吴会明)福建省绿化模范区创建活动于今年底至明年初揭晓,为此,厦门市集美区的创建工作进入最后冲刺阶段。12月8日,笔者从厦门市集美区林业部门了解到,日前,省、市绿化模范区创建活动评审小组一行,来到集美区检查指导,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总体评价是:政府重视、舍得投入,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福建省绿化模范区创建活动自去年在全省铺开后,厦门市集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将创建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在辖区的坂头林场、灌口镇等地设立绿化美化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以面连片,推动各单位各部门绿化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先后投资1840多万元,搞好宜林荒山的绿化和裸露山体治理,生态林林相改造面积775.8公顷,恢复森林面积90247平方米。与此同时,做好道路、水库等绿化工作,辖有的国道、省道、县道里程127.8公里,绿化率100%。高速公路、铁路、水库旁,防火便道、山地生产道及旅游步行道旁边等,做到绿树成荫,四季花开,缤纷绚丽。

此外,结合驻军部队多、大学院校多特点,携手做好军、地、校共建共创活动。如驻军某部党委坚持自然和谐规划,实行“四包、四定、一奖惩”制度,即包栽、包活、包管、包成长,定单位、定任务、定区域、定责任,按质量任务奖惩,使营区绿地率达39.8%,绿化率100%,2008年被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军花园式营区”。辖区集美大学校园面积128万平方米,绿化面积48万平方米,绿地率37.8%,绿化覆盖率45.4%,2009年植树节开展“认捐树木、冠名养护”活动,增强了师生绿化意识,先后获得省、市“花园式单位”、“绿化模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目前,厦门市集美区城区绿地总面积达1530公顷,建成区绿地率达34.9%,绿化覆盖率为39.3%,人均公共绿地9.3平方米。接下来,集美区认真按照“加快国土绿化、改善生态环境,弘扬生态文明、维护生态安全”创建活动载体,围绕“让集美的山更青、水更绿,空气更清新”创建目标,力争建制乡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5 %以上,人均公共绿地4.5平方米以上;乡镇所辖的行政村所在地绿化覆盖率达到19%以上。至今年底,辖区城乡凡能绿化的地方都栽种上树木、花草,真正做到“黄土不见天”。

不仅如此,进一步做好各单位、厂区、部队营区、校园、居住区的绿化美化工作,做到其绿化面积均在40%以上,最高达90%。如天马山作为厦门市集美区军地共建绿化基地,今后仍将加大力度实施林相改造,改变原有以马尾松为主的林分,提高阔叶树的比例,增加树种的数量,改善林分的结构,不断提高森林自身抗风、防火、防病虫害能力,不仅丰富森林景观,还让其成为人们休闲、娱乐、健身、观光的好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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