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努力提高企业文明称号的含金量与社会可信度。根据企业生存发展空间具有的社会性和特殊性,有必要从创评机制、体制、政策措施上强化企业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一是在各级文明委内,设立由部份与企业创建关系较为密切的文明委成员单位,以及由部份与企业管理相关的行政业务部门组成的企业文明建设联席会议,以文明办为召集人,负责企业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规划、指导、初评、把关,加入联席会议的行政业务部门应包括有: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金融部门、税务部门、劳动保障部门等,以达到企业行为监督与文明创建督导的统一。二是由文明委牵头,在政府及相关部门自由裁量权内,组装出台对企业文明单位的有关优惠政策措施,使企业文明单位在征地扩建、金融信贷、创优创先、市场拓展等方面享受到有别于非文明单位的服务与待遇。同时,通过授牌表彰、信息发布等形式,加大对企业文明单位综合性荣誉的褒扬力度,在有设立"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奖"、"名牌产品认证奖"等地方政府配套奖项的市、县,要把企业文明单位按获奖级别档次纳入颁奖。进而鼓励企业主和员工树立创评文明单位的光荣感和责任意识。三是适当调整对企业文明单位考评验收的把关项目。企业文明单位验收把关的内容应为:计生一票否决、综治一票否决、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以及创建工作严重滑坡、效益严重滑坡、严重的逃废债行为、严重的偷漏税行为、劳资严重对立引发群体性不安定事件等。属于非公企业的,免予纪检监察部门把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