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企业文明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首先是认识上有误区,企业单位文明创建工作滞后的主客观原因不少,但主因应是非公企业对于创建文明单位工作的自觉性与积极性不高所致。不少企业主认为创评信用可增贷款授信,评定质量等级可争取产品免检,创驰名商标既有政府奖励又有市场效应,包装上市更是名利双收……创文明单位急功不近利;其次是创建成果的应用,行政事业单位甚至国有企业等荣誉等于政绩、奖金,等于单位品牌与业绩档次,非国有企业的创建成果单纯,好处不明显,缺乏吸引力;其三是按上级现行有关规定,企业的创建归类于"文明单位",套用的是一个创评标准,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企业和追求效能最大化的行政、事业单位,其组织架构、运作模式、作用作为等差异太大,可操作性不强,无变通难于用一个标准创建。
五、改进企业文明创建工作的建议。综上所述,今天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能只是偏重于村级组织和农村居民参与的活动,而是农村三个产业单位主体与全部从业人员都应投入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至少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一个县、一个乡镇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能没有企业的加盟和广大务工人员的参与。要强化和改进企业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使企业文明单位的创建与时俱进,与量俱增,甚至合理地后来居上,除了县以下基层要做好宣教、发动、指导,扩面推进的工作外,还应该从机制、政策、管理等方面入手,上下联动,共同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特提四条不成熟的建议:
1、各级文明建设的主管部门应重笔规划、重点关注、着力抓紧企业尤其是非公企业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一方面把它列为当前乃至今后一定时期的突出任务,层层加大工作力度;另一方面,根据各级统计部门的企业分布数据,适当单列并逐届增加省级、市级文明单位申报指标,尤其是对沿海经济发达、企业聚集的县市,增加指标给予适当倾斜,用于企业创评。
2、从非公企业普遍"年轻"的现状考虑,设定合理的门槛,动员尽可能多的企业投入创建。具体为二个凡是:凡是规模以上企业建有中共基层组织或工会组织,并按要求搞好创建的,都可申请文明单位考评;凡是获得文明单位称号满一届并保持荣誉的,都有资格申报晋升上一级文明称号。
3、制订并逐步规范切合企业实际的考评细则。文明单位称号及其获得标准之于企业,不能只是个荣誉和一般性条文,它还应该是一顶规范、约束企业社会行为,鞭策、引导企业全面发展,促进提升企业人、财、物素质的综合性、准则性、实质性的"帽子",成为企业社会影响与社会责任共存的有机体。因此,有必要在"文明单位"的大类别下,由省、市出台《文明单位标准(企业)》或《文明单位考评细则(企业)》,内容包括和突出爱国、守法、信用、安全、质量、环保、劳资关系、企业文化、社会奉献、员工素质、可持续发展等等,使企业文明单位创有目标,评有依据,规范运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