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温州市启动第十四批市级文明单位、第七批市级文明村和新一批星级文明社区的考评工作,共有150个单位、46个行政村和79个社区纳入考核。
温州市文明办针对近年来我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蓬勃发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不断扩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的良好态势,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核工作作了进一步简化和规范。
一是实行预申报制。在活动申报期,采取自我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确保创建活动和申报工作实时对接。
二是简化考核工作。将原来分散到点上听取情况介绍改为统一集中汇报,对县(市、区)的复评单位改全部考核为定量随机抽查。
三是规范考核程序。考核期间采取集中汇报、整体观察、问卷访谈、查阅台账、日常暗访、征求意见、讨论研究、媒体公示等环环相扣的程序进行,确保创建质量。
四是相关部门联动。申报时,征求主管部门意见;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后,提交市纪委、市综治办等相关部门联审;考核时,邀请了市人大、市政协、市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会同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