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12月8日讯(通讯员 吴会明)12月7日,笔者从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农业部门获悉,今年12月至明年底,厦门市集美区将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同时注重“规范、监督、管理”三关,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利益,进一步推进广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三资”,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简称,既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又是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工作重点,还是预防腐败重要环节。这几年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着力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出台《厦门市集美区“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对“村改居”清产核资,明晰资产产权,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配股、分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实行业主负责制,由村级集体委托有资质的区级国有企业代为实施开发运作,建成后村集体按份额一次性或分期赎回股份。建立出租或出让集体资产管理制度,防止集体资产流失,有力地促进了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民生改善及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此次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根据制定的有关实施方案,按照“尊重历史、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妥善处理、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指导思想,旨在全面完成村、组集体资金财务清理,核实认定村组集体的债权债务,规范账证、资金管理;全面盘点村组集体固定资产,解决固定资产长期账实不符、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全面清理并登记村组集体资源情况,界定产权,规范村组集体各类承包、租赁或出让的行为;清收各类拖欠村组集体的承包金,建立健全辖区广大农村集体“三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清理范围,是归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含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集体所有的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以及因各种经济行为而产生的各类经济合同等。清查方法:现金清查、银行存款清查、应收款项清查、固定资产清查。清理的基准日为2009年12月31日,工作内容:清查资产;固定资产盘点与评估;界定资产所有权;理顺关系;妥善处理存在问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针对清理的问题,研究制定改进的办法,完善集体“三资”的经营方式,加强管理,防止流失,从而有效地提高其管理运用效益。
计划至2010年12月,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将由区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织,对各镇(街)清理农村集体“三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组织领导不到位、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的单位予以通报。针对清理暴露出来的问题,研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