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日报报道(记者 陈发胜) 连日来,受到多位中央领导充分肯定,并将在全国农村全面推广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已成为新罗区广大村民谈论的热门话题。在我市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新罗区结合在全省首创的涉及村民重大利益事项事前报备制度、执行结果情况报备制度,在我市率先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阳光村务”架起了农村党群干群的“连心桥”。
2008年11月以来,新罗区在全区农村基层组织进行涉及村民重大利益事项事前报备制度、执行结果情况报备制度的有效探索。新罗区许多村通过开展这项工作,达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良好效果,维护了农村和谐稳定,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为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年8月,白沙镇南卓村计划在全村开展受群众关注的村容村貌整治工作,报备乡镇党委、政府审批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取得了村民的理解和支持,仅用两个月时间就拆除了生活区大小猪舍100多间,完成外墙粉刷25000平方米,达到了以制度管理村内重大事项的良好效果。
在进一步总结、运用涉及村民重大利益事项事前报备制度、执行结果情况报备制度先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新罗区委、区政府作出在全区村组织中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决定,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加快建设闽粤赣边生态型经济强区的重要举措,并确定白沙镇为试点乡镇,其他乡镇、街道各抓一个试点村(居),在今年12月份至明年2月底进行试点,同时于明年3月在全区村级组织全面铺开。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新罗区建立了由区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纪检、民政、涉农部门共同参与,乡镇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各村党组织书记是具体责任人的工作机制;明确了村级组织涉及的新农村建设,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等9项重大问题必须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制作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流程图,对基本方法、工作程序、应注意事项做出明确规定;完善了事前报备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民主监督制度、专业人员介入论证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制度;将工作法实施情况列为重点管理内容,采取不定期督查、专项检查、组织评议、跟踪问效等方法,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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