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12月7日讯(通讯员 林鹏、庄洪、张世明)12月4日上午,莆田市召开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当前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主要问题。莆田市副市长阮军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市电力设施安全。
当日,莆田市政府副秘书长林龙美,市经贸委、发改委、公安局、规划局、国土局、建设局、林业局、工商局、交通局、安监局、执法局、莆田电业局,以及各县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莆田市政府副秘书长林龙美主持。
会上,国家电网福建莆田电业局副书记、纪委书记郑尚宾对莆田地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莆田市公安局副局长崔建国对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专项斗争工作情况作了汇报。在听取汇报后,阮军副市长充分肯定,今年以来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案件大大减少,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阮军指出,电力设施的安全事关社会和经济发展,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确保全市可靠供电,是促进莆田经济建设健康发展的关键。他强调,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制止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开挖取土,违章建筑、施工,以及植树造林等行为;二、加强运行维护,出现问题即使协调解决。要统筹规划好各项工作,划定保护区安全走廊,使电力设施在一定范围内得到了有效保护;特别在市政建设中各部门要相互协调,注意把电力杆线列入预算,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三、强化责任,有效推进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电设施沿线群众的法制教育,使之知法、懂法守法;各级政府和公安、电力部门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对破坏电力设施的人和事要依法予以严惩。最后阮军强调,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全力支持电力、公安部门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各负其责,同心协力,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据悉,长期以来,莆田电业局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始终贯彻了"以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坚持企业和公安机关相结合,专职护电和义务护电相结合,人防和技防相结合,专项打击和综合治理相结合,收到了较好效果。自今年3月1日《福建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正式施行以来,该局进一步加强警企配合,形成合力,深挖破案线索,及时破获了一批破坏电力设施的大案要案,严惩了一批犯罪团伙和违法分子,有效地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同时,还根据统一部署,对电力设施周围的废品收购、冶炼摊点进行清理整顿,堵塞销赃渠道。2008年至今,共破获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22起,抓获犯罪团伙3个、犯罪分子14名,取缔无证经营废品收购点21个,2004~2008年连续5年获得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联合授予的"全省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违法犯罪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