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叶重耕出席发卡仪式。
这次纳入参保范围的在校大学生包括,本市辖区内的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班)、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
厦门市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从今年下半年出台实施以来,截至11月底,已有近9万名在校大学生登记参保,首批6万张社会保障卡已经制作完成,即将发放到参保大学生手中。参保的大学生可以持社会保障卡在各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地就医,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大学生没有什么经济来源,有了社会保障卡,我们再也不用为看病贵而发愁啦!”手里拿着刚刚领取到的社会保障卡,集美大学计算机工程学院09级新生张丽菁兴奋地说,“大学生医保让我们高校学生得到了实惠!”
据了解,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标准,按照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标准执行。即学生每年负担50元,政府每人每年补助190元,年补助总金额达1700多万元;医疗费保障水平高,不但大病的医疗费用保障额度高,而且门诊的费用也能够报销一定比例,一年最高报销额度为7万元;另外,可以在全市的定点医疗机构凭社会保障卡就医,十分方便。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林建农表示,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切实保障了厦门市大学生的基本医疗,促进了社会和谐与稳定,使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和农村居民、未成年人以及在校大学生的全覆盖,标志着厦门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已经建成,走在全国前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