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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可能成立“桥隧交警”隧道将实行最低限速
文明风   |  时间: 2009-12-03   |   文章来源: 厦门晚报
 

“厦门很需要成立管理隧道交通的专业交警。这是由桥隧交通的特殊性决定的,尤其是隧道。”厦门交警支队就本报关于厦门进入“隧道城市”的连续专题报道,提出了他们的看法。

厦门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刘忠全接受本报采访时说,隧道是机动车通行的专业通道,可是,目前的隧道条件不利于现场执法,厦门所有的隧道都没有设置港湾式的执勤点,要进去就会占据通行道路,而这本身就带来危险性。同时也不利于现场处置和施救;由于隧道环境特殊,隧道的紧急处置方式与普通道路不同,车辆往往需要倒退撤离,隧道的两头也需要最迅速的封堵。而且,一旦发生事故,由此发生的二次事故概率比较高。所以,隧道的交通管理、事故处置和应急处理,相对普通道路,都应当有更加专业水准的配置。

对于隧道的超速、变道及非机动车行人通行隧道的违法状况,刘忠全说,目前,隧道的设计、施工、管理都是脱节的,当然,所有的隧道受制于主客观因素,都有自己的局限和缺憾,我们提倡科学化的设计,隧道要标出最科学的车速上限,不能太低,否则一条高等级的路,你不让车跑起来,就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我认为,还需要标出下限,这也是经科学测定的。比如,最低不能低于30公里吧,否则,你又不让人超车,这不是把后车逼疯?”

据悉,管理部门已经有意在隧道全程布置自动抓拍系统,通过线圈感应方式,严格抓拍那些变道、超车的车辆,强制约束车辆,进入隧道就必须“从一而终”,这是安全的基础。据110指挥中心统计,今年数百次隧道大小事故,大多和随意变道和超车有关。

刘忠全还建议适度提高路桥卡费用,将这些经费,投入隧道路权部门,由他们雇请协管员、协管所有隧道。因为,抓拍等非现场执法,无法杜绝行人、非机动车进入隧道,只能通过人力把守劝导。实际上,隧道内空气污染程度高,行人通过是不健康的。如果协管人员无法劝阻,交警专业部门再实行重点打击。日常化的劝导管理加上专业交警的专项整治,不失为持续有效的方式。(厦门晚报记者 徐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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