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福州讯 (驻榕记者 张小燕)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通知》,并公布了省食安办举报咨询电话:0591-87846361,87853875(值班室下班时间用)。
《通知》要求重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不仅省食安办设立咨询、举报、投诉电话,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受理电话,在11月底之前向社会公布,并将投诉举报受理单位及电话抄报省食安办。
《通知》要求,省直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出台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前店后厂食品经营单位、餐饮加工配送单位、食品仓储(含冷藏)专业单位的具体管理办法,以及保健食品产品注册、生产和经营全过程监管的具体规定,以便基层执行和操作,确保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得到切实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