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9〕6号)精神,广西贺州市采取四项举措,深入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一、积极组织开展生动、丰富的校内外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预防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有效遏制有害游戏软件和音像制品在青少年群体中的传播,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由公安部门牵头,在420所中小学开展了禁毒宣传,参加人数达18万。
二、深入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坚决整治违规经营行为。
在专项行动中,全市文化和工商行政部门出动执法工作人员7600多人次,公安部门出动警力3490多人次,检查网吧1856家次,警告网吧110家次,排查出黑网吧43户,其中7户予以立案查处,取得了较好成效。公安部门要求全市222家网吧全部安装安全管理软件和视频监控,在线率达到95%以上,上网实名率达到80%以上。文化部门与网吧业主签订了《网吧管理责任状》115份,对全市注册登记的网吧均建立了专门档案,确保了网吧主体的合法性。
三、净化荧屏声频,做好监看监听工作。
共播出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关公益广告130多条次;及时下发4份整改通知,停播、整改违规广告12条次。积极办好未成年人专栏或专题节目,在重要时段播出优秀国产动画片和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影视片,每天播出的量都在1小时以上。
四、整顿文化传播市场和出版物市场,净化文化市场环境。
09年以来,全市各级文化行政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6826人次,检查演出市场173场次,演出经营单位142家次,电子游艺场所2349家次,歌舞娱乐场所1158家次,电影放映单位102家次,书报刊经营单位624家次,音像制品经营单位1006家次,印刷经营单位124家次,责令改正71家次,警告145家次,责令停业整顿32家次,有效地打击了文化市场非法经营行为,维护了文化市场的秩序,进一步净化了全市文化市场环境。(王春秀 陈珊娜)
|